《天下長河》背後:張汧案與明珠靳輔被彈劾始末

前不久,電視劇《天下長河》熱播,該劇塑造瞭靳輔治河的偉大形象,但該劇很多歷史情節都有待商榷。康熙二十七年,郭琇彈劾明珠一黨,靳輔也深陷其中,很多人隻瞭解瞭片段的歷史,不知道明珠案的始末與緣由。說起康熙二十七年明珠倒臺、靳輔被彈劾免職,實際上《清實錄》與地方志有很多記載,而這起大案的主角就是時任湖廣巡撫張汧。張汧,號壺陽,少工書,有文譽。順治進士。始弱冠授庶吉士,改禮曹,履遷至福建佈政使,巡撫湖廣。

康熙二十五年十一月, 在明珠等人的推薦下,升福建佈政使張汧、為湖廣巡撫。康熙二十六年十月十五日,康熙皇帝巡幸京南,在永清縣韓村北邊這個地方接到湖廣巡撫張汧的奏折。其中內容主要是彈劾上荊南道道臺祖澤深 勒索、貪婪、敲詐等十二 條;枝江縣知縣趙嘉星私自攤派危害百姓五條;通山縣知縣邢士麟才能短淺耽誤公事。張汧請求將上述幾人革職追究定罪。康熙下旨,讓刑部右侍郎塞楞額前往查審。

十二月十八日,辰時。皇帝到乾清門聽政。部院各衙門官員當面上奏。禦史陳紫芝疏參湖廣巡撫張汧:蒞任未久、黷貨多端、凡所屬地方鹽引錢局船埠等無不搜括。甚至漢口市肆招牌、亦按數派錢。當日保舉之人、必有賄囑情弊,請一並敕部議處。之前奉差湖廣審事刑部右侍郎色楞額回京疏言:湖廣巡撫張汧所參上荊南道祖澤深婪贓款內得枉法贓金七兩、銀四十兩是實。枝江縣知縣趙嘉星私派款內得銀四百二十兩是實。祖澤深、趙嘉星、俱應革職,擬絞監候秋後處決。其通山縣知縣邢士麟到任一月並無才短誤公之處,應毋庸議。巡撫張汧、將邢士麟誤參應降一級調用。原揭佈政使胡戴仁、按察使丁煒等各降二級調用。此時康熙通過陳紫芝的彈劾已經對張汧以及色楞額的調查產生瞭懷疑,認為色楞額所審未當。皇帝見到塞楞額奏疏後怒斥塞楞額審問不當,又命直隸巡撫於成龍(振甲)與山西巡撫馬齊、左都禦史開音佈組成案件轉班,再次前往湖廣調查。三人立即啟程趕赴湖廣會審原巡撫張汧案件。十二月二十五日,孝莊太後崩於慈寧宮。十二月二十六日,馬齊、開音佈趕到瞭保定府,與直隸巡撫於成龍會合後三人即刻啟程。十萬火急。於成龍此行不僅徹底查清瞭張汧貪污犯罪事實,而且掌握瞭餘國柱囑咐塞楞額包庇張汧,張汧進京行賄打通關節企圖逃避懲罰的細節。驚天大案即將被於成龍徹底揭開蓋子。正月十八,出差湖廣審理張汧案件的直隸巡撫於成龍、山西巡撫馬齊、左 副都禦史開音佈等人回到京師,第一時間請求叩拜太皇太後靈柩,皇帝答應瞭他們的請求。據李光地《榕村續語錄》記載,辦案的於成龍曾接到一道旨意,要求他“須 按條款拘留人審問,不可蔓延,如果蔓延,則受牽連的人就太多瞭。若有別的事,爾等記下來向朕密奏”。於是於成龍等人將張汧交代他人的書信及口供直接密奏給皇帝。在拜謁太皇太後靈柩的同時,於成龍等人將張汧案罪證向皇帝秘密啟奏。一場強烈風暴即將席卷朝廷。於成龍奏報:當今官已被明珠、餘國柱賣完瞭。康熙帝問有何證據?於成龍回答:請皇帝派親信大臣去檢查各省佈政司庫銀,若有不虧空者,便是臣妄言。康熙帝訊問高士奇,高士奇盡言其狀。康熙帝問:為何無人揭發?高士奇回答:誰不怕死!康熙帝又問:有我,他們勢重於四輔臣乎?我欲除去,就除去瞭。有何可怕?高士奇說:皇上作主有何不可!掌握瞭大量證據,康熙皇帝命高士奇與徐乾學秘密起草參劾明珠的文本!此稿先後三次呈皇帝親自改定,交由禦史郭琇參劾。因明珠等內大臣正在操辦太皇太後喪事,牽涉較多,所以這場彈劾被皇帝 暗暗放下,暗地進行,並沒有立即發難。據《清實錄》記載,正月二十三日,江南道禦史郭琇率先向靳輔開炮,上書彈劾靳輔治河無功, 聽信幕賓陳潢 言論阻撓下河開浚等過失,應加懲處。郭琇上書中寫道:“皇上委任治河事務給靳輔,靳輔卻專門聽命幕僚陳潢。倘若洪水歸海,狂 瀾永遠息止,靳輔還有辯白理由。“靳輔今天說築堤,明天議論開掘疏浚,白費數百萬帑銀而水患如故。今日 提請成立河道,明日提請成立河廳,把朝廷的爵位當成自傢邀買私人恩情的手 段,沒有休止。並且掠奪民田妄稱屯墾……皇上認為下河必須開挖而靳輔千方 百計進行阻撓,一定要讓事情功敗垂成才肯罷休……康熙說“朕南巡親自到河上視察,高傢堰以南一百八十裡,以北一百八十裡,朕全 看到瞭。清口以南高郵等處,朕沿堤步行,也全走到、看到瞭。知道減水壩確 實拖累百姓。 “靳輔在治河上雖不是一點事沒做,但他浪費錢糧,貽害地方,天下共知。 “他百口莫辯!”“靳輔下河屯田一案,朕早就查清瞭內情和弊端,特派佛倫等前往勘察商議,看今天議論實屬偏頗。每次會議商議時,科爾坤、佛倫就會固執己見,爭強好勝。不是滿心私心雜念,怎麼會聽不進去大傢的意見?!“朕也當面對他們進行訓誡,至今不見他們畏懼悔過。這樣的積弊,時間越 久越深,以致議論沸騰,輿情憤怒。“這次言官開列這麼多條款進行彈劾,本來應把事情弄清楚整肅官員,但朕 不忍這麼快就給大臣治罪。國傢用兵之時,這些人有的曾效力建功,所以就免 於清查。”“命革去勒德洪、明珠大學士職務,交領侍衛內大臣酌情使用;李之芳退休 回傢;餘國柱革職;科爾坤保品免職;佛倫、熊一瀟免職,在治河工程一案內處 理。從此後,大小官員應洗心革面,痛改前非,潔己奉公,勉力盡職。

《清河縣志》所記載的屯田亂象《宿遷縣志》記載的屯田亂象與靳輔撈人

二月初七,康熙皇帝到乾清門聽政。今天上朝的大學士名單裡已經沒有瞭 明珠、餘國柱等人。二月初九,皇帝到乾清門聽政。郭琇彈劾明珠的奏折被正式公開。(一)凡內閣票擬,俱由明珠指使,輕重任意。餘國柱承其風旨,即有錯誤之處,同官莫敢駁正。皇帝時有詰責,乃漫無省改。即如禦史陳紫芝參劾湖廣巡撫張汧疏內,並請議處保舉之員。皇帝面諭九卿應一體嚴加議處,乃票擬竟不書寫,則保舉張汧原屬指使,於此可見矣!  (二)凡奉諭旨,獲得好評,明珠便說:“由我力薦”;或不稱旨,便說:“上意不喜,吾當從容挽救。”任意附會,市恩立威,因而結黨,挾取貨賄。他每日奏事完畢,出中左門,滿漢部院諸臣及其心腹,拱立以待,皆密語片刻。皇帝意圖無不宣露,部院衙門稍有關系之事,必請命而行。  (三)明珠連結黨羽,滿人則有尚書佛倫、葛思泰及其族侄侍郎傅臘塔、席珠等,漢人則餘國柱結為死黨,寄以心腹。向時會議會推,皆佛倫、葛思泰等把持;而餘國柱更為囊橐,唯命是聽,但知戴德私門。  (四)凡督撫藩臬缺出,餘國柱等無不展轉販鬻,必索及滿欲而後止。所以督撫等官愈事朘剝,小民重困。今皇帝愛民如子,而民猶有未給足者,皆貪官搜索,以奉私門之所致。(五)康熙二十三年,學道報滿之後,應升學道之人,率往請價。九卿選擇時,公然承風,任意派缺,缺皆預定。由是學道皆多方取賄,士風文教,因之大壞。  (六)靳輔與明珠、餘國柱交相固結,每年糜費河銀,大半分肥,所題用河官,多出指授,是以極力庇護。皇帝試察靳輔受任以來,請過錢糧幾何,通盤一算,則其弊可知矣。當初議開濬下河道時,他以為必委任靳輔,欣然欲行,九卿亦無異辭。當見皇帝欲行另委他人,則以於成龍方蒙信任,舉山必當旨。於成龍官止臬司,何以統攝。於是題奏仍屬靳輔,此時未有阻撓意。及靳輔張大其事,與於成龍意見不合,於是一力阻撓,皆由倚托大臣,故敢如此。靳輔抗拒明詔,非無恃而然也。  (七)科道官有內升或出差的,明珠、餘國柱都居功要索,至於考選科道,即與之訂約,凡有本章,必須先送閱覽,因此言官多受其牽制。  (八)明珠自知罪戾,見人則用柔然甘語,百般款曲,而陰行鷙害,意毒謀險。最忌者言官,恐發其奸狀。當佛倫為總憲時,見禦史李時謙累奏稱旨,禦史吳震方頗有參劾,即令借事排陷,聞者駭懼。二月初十日,山東禦史陸祖修 上書說:“下河工程與屯田兩件事,皇上讓九卿召開會議討論。臣發現河臣靳輔人雖 在外地任職,但與九卿互相通氣十分方便。召開會議時,吏部尚書科爾坤、 戶部尚書佛倫、工部侍郎傅臘塔、左都禦史葛思泰等人不顧大傢意見偏袒河臣 靳輔。二月二十七日,河道總督靳輔上書反擊漕臣慕天顏等人結黨陷害他,阻撓治河事務。雙方再次開始互相指責,甚至到瞭互罵的地步。三月十二日,皇帝傳旨吏部:“河道總督靳輔、總漕慕天顏、侍郎孫在豐互相責難彈劾, 靳輔、慕天顏不便留在任上,孫在豐也不便再參與修河瞭。他們的職務空缺出 來應速速更換派遣。三月十二日,刑部等衙門審議並向皇帝報告直隸巡撫於成龍、原山西 巡撫馬齊、原左副都禦史開音佈奉旨赴湖廣審訊湖廣巡撫張汧貪污案件的處理 結果。“張汧假稱擔任福建佈政使時藩庫 虧空瞭國傢帑銀,勒索下屬官員胡戴 仁 等拿出銀兩補償,並向鹽商攤派,收取九萬餘兩白銀據為己有。上荊南道道 臺祖澤深勒索百姓李二楊等人八百餘兩白銀據為己有。“總督徐國相 與張汧同城為官,未發現、彈劾張汧,失察。朝廷派往湖廣 審問張汧案件的刑部侍郎塞楞額徇私枉法,向皇帝匯報案情不實,欺騙蒙蔽 皇上。”於成龍曾在彈劾明珠時對皇帝說請皇帝盤查各地藩庫銀子,絕不是空穴來風。“據此,侍郎塞楞額應判處斬首,現予監押,待秋後執行;張汧、祖澤深藐 視法律,貪污受賄,應判處絞刑,現予監押等待秋後執行。“湖廣總督徐國相與張汧同城為官,不彈劾張汧,屬於徇私包庇,應革職;佈政使胡戴仁、按察使丁煒 應降兩級調離使用;大學士梁清標、尚書熊一瀟曾 保舉張汧為佈政使;戶部侍郎王遵訓 、內閣學士盧琦 、大理寺寺丞任辰旦曾保 舉張汧為巡撫,都應革職。” 案件牽連的官員眾多,朝廷又不啻一場地震。刑部等衙門提請:“侍郎塞楞額前往審理原任巡撫張汧、原任道臺祖澤深, 未將實情審出,反接受張汧、祖澤深囑托,違背旨意,企圖消滅事情。等到皇 帝詢問時,反而說如有不實甘願被誅殺,謊奏案情。擬將塞楞額斬監候,秋後 處決。“郎中對蘭枷號兩月,鞭一百。劉始恢和妻子流放三千裡,到發配場所 責打四十板。原任湖廣巡撫張汧、原任道官祖澤深藐視法律貪污受賄,均擬判 絞監候。“總督徐國相與巡撫張汧同城,不行彈劾,應革職。保舉張汧升佈政使的是 大學士梁清標、尚書熊一瀟;保舉張汧升巡撫的是戶部侍郎王遵訓、內閣學士 盧琦、大理寺丞任辰旦,都應革職。”皇帝說:“塞楞額本來就有甘受誅戮的話,張汧、祖澤深都是貪官,都按你們說的 結案。“保舉過張汧的都革職,似乎沒有區別。張汧犯事在巡撫任內,那保舉他為 巡撫者都革職;保舉他當佈政使的,從寬免於革職,降三級留任。對蘭鞭責枷 號,劉始恢從寬免於流放,革職。其餘依議。” 該有結果瞭。下場可發一嘆。“提升彈劾張汧的陳紫芝為大理寺少卿。”英勇無畏的陳紫芝得到瞭皇帝的 充分肯定,但很快,陳紫芝猝亡。據《清史稿》記載:“紫芝以峭直受上知,同朝多側目。無何,卒。或傳紫 芝一日詣朝房,明珠延坐進茗,飲之,歸遂暴卒雲。但在處理明珠問題上,康熙帝因“不忍遽行加罪大臣,且用兵之時,有效勞績者”,故采取寬容的處理方式,革去明珠大學士職務,授為內大臣。明珠同黨餘國柱、科爾坤、佛倫、靳輔等革職。從此,明珠開始遠離權力中心,但其勢力依然在政壇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一眾人等的未來結局也發生瞭微妙的變化。兩年後的七月,張汧案再起波瀾。戶部接到原安溪縣 知縣孫鳙 舉報:福建巡撫張仲 舉 、佈政使張永茂 催征已被皇帝恩準免征的錢糧,將征收所得通過欺瞞手段 中飽私囊。後任直隸巡撫的郭世隆 奉命前往處 理案件。郭世隆一到,剛審問瞭相關司、府、州、縣的幾個差役,就查清瞭基本事 實:張仲舉與原佈政使張汧索取州、縣賦稅的賬冊,私自進行篡改,通過重新 造冊的方法將已征繳的土地人口錢糧偽造成百姓欠賬已被免除的樣子。張汧在 湖廣巡撫任上虧欠國傢三十餘萬兩白銀,現任福建巡撫張仲舉原來也是湖廣巡 撫,也虧欠國傢銀子。於是兩人秘密約定互相抵頂。張汧敗露後,張仲舉指使按察使田慶曾 將截留府、州、縣官員俸銀、差役 的夥食費交給佈政使張永茂;命張永茂同時加收下屬解送銀兩的火耗銀子,替 他彌補福建任上的虧空。最終,張仲舉侵占挪用國傢銀子二十六萬三千餘兩,應予斬首;張永茂違 法收取百姓白銀一萬七千餘兩,應予絞刑;田慶曾受賄白銀二千二百兩,應判 處徒刑。以上人員涉及贓款全部予以沒收。受到張仲舉脅迫辦事的下屬官員及 參與改造賬冊檔案的文書官吏,一概免罪;皇帝痛斥吳爾泰荒謬虛妄,將其戶 部郎中革去,發配黑龍江效力。至此,張汧貪腐大案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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