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中國行政區劃歷史沿革概覽

一 秦(公元前221—前206年)

“始皇初並天下,罷諸侯,置守尉,遂分天下為三十六郡,每郡置一守、一丞、兩尉以典之。”

秦統一天下,分天下為三十六郡,郡之下置縣,全部郡縣由中央直轄。

郡縣制推廣至全國,其後隨著秦帝國的擴張和發展,原三十六郡逐漸增改成四十八郡。

秦三十六郡

秦之一統和郡縣制的確立維護瞭國傢的統一,鞏固瞭中央集權的統治,為中華大一統國傢的形成奠定瞭堅實的基礎。

秦四十八郡

四川郡:

秦王政二十四年(公元前223年),攻滅楚後因楚舊郡設立四川郡,《史記》寫作為泗川郡,《漢書》寫作泗水郡。

秦取楚淮北,初設四川郡,其郡望包括沂、述、汴、濉等流域。始皇分三十六郡時,分四川、江湖二地置東海郡,泗川郡望主要集中在泗水流域,故取名為泗川。

(此“四川”非彼“四川”,不在四川盆地,而在黃淮之間!)

秦九江、會稽郡

秦有“九江郡”與“會稽郡”二郡。現在我們提到九江,多指江西省九江市,會稽則首先想到浙江紹興一帶。然而秦九江郡郡治卻在壽春(今安徽壽縣城關鎮),秦會稽郡治初為吳縣(今江蘇省蘇州市)。今九江市秦時原屬九江郡,後劃歸廬江郡。

其後,九江郡經歷瞭兩漢歷次變更。至王莽篡政,改九江郡為延平郡。東漢建武元年(25年),延平郡復九江郡,屬揚州(初治歷陽,今和縣歷陽鎮,後改治壽春)太和六年(232年),改淮南郡為曹彪楚王國(仍都壽春),嘉平元年(249年),復為淮南郡。至此,九江郡不再作為郡名存在。

隋大業二年(606年),廢江州改置九江郡。治湓城縣(今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唐初廢郡復州。唐復立江州(今江西省九江市),並將湓城縣改為潯陽縣(今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區一帶。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朱元璋攻下江州,改江州路為九江府。於是,九江之名最終落到今九江之地。

而會稽郡初治在吳縣。東漢中期,分會稽郡浙江以北諸縣置吳郡。會稽郡治所移至山陰縣(今浙江省紹興城區),領十五縣。西晉至南朝末年,會稽郡僅轄今紹興、寧波一帶。

隋文帝滅陳,廢會稽郡,置吳州。隋煬帝改吳州為越州,後又改為會稽郡。唐初復置越州,唐玄宗改越州為會稽郡,唐肅宗時復為越州,會稽郡遂不復存在,之後作為越州、紹興的別稱。

二 兩漢(公元前206—公元220年)

漢初郡國並行,大體上仍延續秦制。

漢武帝後的刺史部(又稱州),分天下為十三州,州置刺史,京畿所在地置司隸校尉,稱司隸校尉部。西漢十三州或十三部、司隸校尉部,為地方監察區,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行政區劃。

西漢疆域西漢兗、青、徐州地區郡國並行

漢成帝綏和元年(公元前8年),改刺史為州牧。後廢置無常。

漢靈帝時,為鎮壓農民起義,再設州牧,並提高其地位,居郡守之上,掌一州之軍政大權。如漢末劉表為荊州牧,袁紹為冀州牧,都等於割據政權。以後歷代設都督、總管、節度使等,州牧之名即廢。

漢末,析涼州、司隸之一部分置雍州。

東漢末年州郡劃分

三 三國兩晉南北朝(公元220—589年)

三國鼎立,魏漢吳各國仍行漢州郡縣三級制,吳魏各置揚州、荊州。

三國鼎立時期

晉統一天下,仍行州制。

西晉統一中國

東漢末年,天下隻有十三州,分轄一百多個郡。經過三國割據,南方荊、揚、益、交等州有較大發展,到西晉統一時增加到十九州。但是此後的二百多年內,東晉十六國、南北朝天下分裂,百姓流離失所、背井離鄉,各地各代統治政權大量增置、僑置州郡。

東晉東部部分僑州郡

到隋朝取代北周前的大象二年(580年),天下已經出現瞭211州、508郡、1124縣,一個郡一般隻轄一至三個縣,三級行政區劃的意義已經不大,許多郡的太守實際不理事,但這個額外的行政機制卻仍造成地方官僚體系龐大,增加政府與人民的負擔。南北朝後期,州、郡、縣三級行政區劃制度已混亂到瞭極點,郡一級形同虛設。

四 隋唐(公元581—960年)

隋文帝楊堅基本統一天下後,鑒於從東漢末年州、郡的區劃已經混亂不堪,故廢除天下郡置,改為州縣二級制。隋煬帝楊廣繼位後,不久將所有的州改為郡,實行郡縣二級制,從形式上恢復到瞭秦朝時的區劃架構。

隋疆域圖

唐太宗貞觀元年(627年),將天下按照山川形勢、交通便利分為十個“道”,按需要設監察性的官吏協助中央監管州級行政區。

唐前期行政圖

唐玄宗開元二十一年,進一步分成瞭臨時性的十五個道,各道置采訪使,仿照西漢的刺史制度,隻起監察性的作用。江南西道,即江西,今江西省名稱之來源。

唐中期行政圖

安史之亂後,原本隻用於邊境地區的節度使制度被廣泛用於全國,節度使一般被授予州刺史,於是同時掌握本州甚至鄰州的軍政權力,而且其轄區也稱為“道”,或稱“藩鎮”,成為有實際權力的一級非正式行政區。到唐憲宗元和年間,天下政區已經基本被各節度使、觀察使、經略使、防禦使瓜分,貞觀、開元年間的十道、十五道完全失去瞭實際意義。到唐朝正式滅亡時,天下已經出現瞭四十多個道和藩鎮,其中大多數是節度使管轄,藩鎮割據最終導致瞭唐朝的滅亡。

五 兩宋(公元960—1279年)

宋朝行政區劃,實行州、縣二級制,在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繼承瞭唐朝的羈縻制度,也可以算是一定程度上的民族自治。同時在地方設置路(初如唐制,稱“道”),路是直轄於中央並高於府、州、軍、監的一級監察區。至道三年(997年),共分十五路(名稱上道改為路),後析為十八路,又析為二十三路。

北宋初年

北宋太平興國四年(979年),在唐代“道”的基礎上設21“路”,第三年後又為19路,端拱二年(989年)改為17路,淳化三年(992年)有16路。

淳化四年(993年)又並為10道。淳化五年後,全國設路也未有定規。在至道三年(997年)改道為路,後又有所調整,始定天下為15路。

北宋前期

天禧四年(1020年)增至18路,宋真宗分四川路和峽西路為益州、梓州、利州、夔州4路,分江南路為江南東路和江南西路。熙寧七年(1074年)增至23路,宋神宗分淮南路為東、西兩路,分陜西路為永興軍、秦風兩路,分京西路為南、北兩路,分河北路為東、西兩路,分京東路為東、西兩路。元豐八年(1085年)頒行的《元豐九域志》,即依據23路的行政區劃制編寫的,京畿所在的開封府則不在23路之列。

北宋中期

崇寧四年(1105年),宋徽宗將國都開封府置為京畿路,合稱為24路。宣和四年(1122年),宋徽宗與金聯盟,約定滅遼後,金將燕雲16州歸還宋朝,因而宋擬置燕山府路和雲中府路。但金滅遼後失約,所以北宋末年號稱擁有26路。

其後,金滅北宋,在北方地區先後扶持瞭偽楚、偽齊政權。偽齊撤銷後,北方金依宋制設路州(府)縣。

南宋紹興十二年(1142年)分路16:兩浙東路、兩浙西路、江南東路、江南西路、淮南東路、淮南西路、荊荊湖南路、荊湖北路、京西南路、廣南東路、廣南西路、福建路、成都府路、潼川府路、利州路、夔州路。嘉定元年(1208年)宋寧宗改為17路,把利州分為東、西兩路。

南宋前期

六 元明清(公元1271—公元1911年)

元朝南下滅宋,統一中國。元代中葉,將全國分為中書省直轄區、宣政院轄地,以及10個行中書省。省下有路、州(府)、縣,路歸省管。府和州有的歸路管,有的歸省管,還有的州歸府管。縣有的歸路管,有的歸府管,有的歸州管。此外,元政府設立瞭宣政院(初為總制院),除掌管全國佛教事宜外,並負責統轄青藏高原(今西藏)地區的軍政事務。

元代行省圖

明初曾沿襲元朝的行省制,洪武九年(1376年)改行省為承宣佈政使司,承宣佈政使司下設府和直隸州,府以下有縣和屬州,各直隸州以下有縣,形成瞭一個省府州縣四級制與省州縣三級制並存的大體格局。後分設都指揮使司、承宣佈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三司,分掌各省軍、司法權力,後逐漸被巡撫制度代替,巡撫常常成為各省權力統一的最高長官。

1428年(宣德三年)以後,全國統分為兩京、13承宣佈政使司,關西七衛,俄力思軍民元帥府,斡難河衛。兩京是北直隸和南直隸;13佈政使司簡稱14司,俗稱14省,為山東、山西、河南、陜西、四川、湖北、湖南、江西、浙江、廣東、廣西、雲南、貴州、福建;關西七衛統治現今的青海和新疆,俄力思軍民元帥府統治西藏西部和拉達克。

大明疆域圖

清朝在1662年統一中原後,劃前朝的兩京十三佈政使司為十八個行省,省下設道、府(州)、縣;1760年達到領土極盛,在東北、外蒙、新疆則設立五個將軍轄區,實行因俗而治;又設立駐藏大臣、西寧辦事大臣等負責管轄遼闊的藏區。在雲貴地區則推行土司制度,並在雍正年間完成改土歸流。晚清則在臺灣和新疆正式建省,至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清朝境內共分為二十二省及特殊政區。

清朝中期疆域

新中國成立以來

民國時期沿襲清制,經歷廢府置市等一系列的變革,最終形成瞭今天的行政區劃之基礎。新中國成立以來,經歷瞭現代化的行政區劃探索,最終確立瞭“省-地-縣-鄉”四級制區劃方式,為國傢經濟、政治、文化各方面的科學管理與穩步發展提供瞭有力的行政依托。

歷經千年,中華文明川流不息,行政區劃千變萬化。

秦統一天下以來,郡縣制沿襲歷朝;元代新創行省制,經過明清兩朝的發展和完善,最終奠定瞭今日行政區劃的基礎。

無論歷史如何演變,中華民族永遠團結統一。


圖文編輯/珸暝凌雲少公

圖文排版/珸暝凌雲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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