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滁州市定遠縣選調教師和教研員142人公告

  根據縣政府辦公室《關於縣城中小學公開選調教師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定政辦秘〔2009〕106號)、關於印發《定遠縣公辦教師流動實施辦法》的通知(定人社發〔2015〕127號)等文件精神,根據城區學校缺教情況和實際教學需要,2023年城區學校計劃從本縣農村學校選調140名教師;定遠縣教體局面向全縣高中學校公開選調教研員2名(高中物理1名,高中政治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此次公開選調教師工作在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調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縣教育體育局、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紀檢監察機關實施監督。

  二、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選調崗位和人數

  選調崗位與人數見附件1:《2023年定遠縣城區學校第一批公開選調教師崗位計劃表》、附件2:《2023年定遠縣教體局公開選調教研員崗位計劃表》。

  四、選調對象與條件

  (一)選調對象

  1.城區中小學教師選調。面向編制現在定遠縣農村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編制不得參加本次選調考試)且正式聘用在定遠縣中小學工作滿3學年及以上教師;從縣域外正式調入定遠縣農村中小學任教的教師,調入定遠縣農村學校任教年限累計須滿3學年;有援疆、援藏支教經歷的人員不受農村任教年限限制。公開選調教師崗位表中的“50周歲及以下”為“1972年7月31日(含)以後出生”。

  2.縣教體局教研員選調。面向全縣高中學校在編在崗教師,一線教學工作6年以上,年齡為45周歲及以下。公開選調教研員崗位表中的“45周歲及以下”為“1977年7月31日(含)以後出生”。

  (二)選調條件

  選調對象為國傢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選調崗位條件的人員(選調初中崗位,須本科及以上學歷;選調小學崗位,須專科及以上學歷;選調教研員第一學歷須本科及以上、副高級及以上教師職稱、高中教師資格證)。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學歷專業與選調崗位不一致的,須具有與選調崗位一致的轉崗培訓證書或專業相近。專業相近以《滁州市教育體育局 滁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舉辦中職中小學幼兒園教師任職專業能力提升培訓班的通知〉》(滁教體人函〔2018〕285號)規定為準。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7.2020-2022年年度考核和師德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並完成2020-2022年度繼續教育培訓學時任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選調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於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4.2020年1月1日以來,因違反師德師風等規定,受到通報批評或處分的人員。

  其他要求

  1. 報考教研員、音樂、體育、美術學科崗位“學、教專業”必須一致。

  2. 選調初中教師須為高中或初中教師資格;選調小學教師須為初中或小學教師資格。

  五、選調程序

  (一)發佈公告

  選調公告於2023年7月31日在定遠縣政府網站發佈。

  (二)報名

  1. 報名時間:

  選調報名時間:2023年8月5日- 8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

  2.報名地點:定遠縣雙塘中學。

  3.選調教師、教研員需提交以下資料:

  ①選調教師填寫附件3:《2023年定遠縣公開選調教師(第一批)報名資格審查表》、選調教研員填寫附件4:《2023年定遠縣教體局教研室公開選調教研員報名資格審查表》,報名表須粘貼小二寸照片。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書、職稱證書、學歷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其中學歷專業與選調崗位不一致的,還須提交與選調崗位一致的轉崗培訓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③編制關系所在學校出具的報考證明(含任教年限、任教學段學科、師德考核、年度考核、繼續教育培訓學時、是否有援疆、援藏支教經歷等內容,附件5、6為報考證明的統一格式)。報考證明須由經辦人和校長審核確認後簽名並蓋學校公章。

  4.報考選調考試須繳納面試費80元(收費標準依據,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物價局財綜〔2013〕2568號文件規定)。

  5.報考人員按選調崗位進行報名,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考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報考人數與選調崗位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於2:1(報考教研員選調須不低於3:1),不足開考比例規定的,核減或取消該崗位選調計劃數。報考人員一經確認報考崗位,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報考被取消選調崗位的人員,可於2023年8月7日上午08:00-10:00,到定遠縣教育體育局人師股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6.原則上報考人員按每個崗位不超過30人進行分組,選調崗位計劃數和該崗位報考人數等比例分組,報考人員采取現場抽簽方式確定最終報考崗位。等比例分組後的《崗位計劃表》於2023年8月7日下午在定遠縣人民政府網站公佈。2023年8月8日上午8:30分,需要分組的考生到定遠縣教體局六樓會議室現場抽簽確定最終組別。

  7.報考成功考生於2023年8月10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定遠縣教育體育局六樓會議室領取面試通知單。考試時報考人員須憑面試通知單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進入候考室。

  8.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與選調崗位報名條件相一致。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選調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和選調資格,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考試

  1. 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時間:2023年8月11日上午7:00前考生到考點報到、抽簽,考試時間一天。

  考試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

  2. 考試形式為面試

  面試形式、分值和教材范圍

  面試形式:選調教師面試形式為無生上課和問答。每位考生面試時間為15分鐘。上課和問答時間在15分鐘內完成,無生上課12分鐘,問答3分鐘。選調教研員面試形式為說課,說課時間12分鐘,問答3分鐘。

  考生逐一安檢後進入候考室,接受統一的封閉管理,(考生進入候考室後將手機關機裝入信封,在信封上寫上姓名,交工作人員集中管理,面試結束後到侯分室領取),采取抽簽方式確定考生面試出場順序(同一面試室有兩個及以上學科的,先抽簽確定學科面試先後順序,再分學科抽每位考生面試順序號)。面試順序確定後,考生封閉在候考室,工作人員按抽簽順序號依次引領考生進入備課室備課,備課時間為30分鐘,備課30分鐘後由工作人員引領至相應面試室面試。

  考生進入面試室,經主考核實考生學科、學段和抽簽號後開始無生上課、問答(考生不得說出自己的姓名、畢業院校等內容。如違反規定,當場取消面試資格)。評委根據評分標準對考生的無生上課、問題回答情況現場打分。面試完畢考生經工作人員引領至侯分室等候領取面試成績通知單,接到成績通知單後立即離開考區。面試評分表由各面試室工作人員密封簽名後統一交考務組。

  面試分值:面試滿分100分,無生上課、說課90分,問答10分。為確保選調人員專業素質,面試設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面試總成績低於60分者不得選調。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少於或等於崗位選調計劃數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含)以上或當天該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成績評定:面試成績按評分標準評定,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剩餘分數相加除以有效評委數後得分為該考生的實際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後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果同一崗位面試人數較多,該崗位面試室數大於選調崗位計劃數時,對該崗位參加面試人員隨機分組,並對面試成績進行修正。

  修正系數=同一崗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該考生所在面試室的平均分。考場修正系數保留小數點後7位數,第8位按四舍五入處理。修正系數公式中計算平均分時,先去掉異常值[小於40分(含)或高於90分(含)],再去掉1個最高和1個最低分。

  最終面試成績=個人原始面試成績×該考生所在面試小組的修正系數(面試有效成績取小數點後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試教材:以我縣各學段學科現行教材為依據,不指定參考書目。面試題目由評委到達考點後根據提供的教材現場確定;問答為現場提問,應試者須當場回答。

  3.考試成績公佈

  考試成績於考試結束後2個工作日內,在定遠縣人民政府網站公佈。

  4.考察對象確定: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參加考察人員名單(若最後一名有多名考生成績相同,則依次以職稱高低,學歷高低確定考察對象。若職稱和學歷依然相同,則依次以職稱、學歷取得時間早者優先,如再相同,采取加試方法確定考察人選)。

  (四)考察、公示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根據擬選調崗位的要求,全面瞭解被考察對象的師德師風、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紀守法、自律意識、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產生缺額不遞補。

  經考察合格的初選人員名單在定遠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選調的人員,確定為選調人員。

  (五)擇校

  選調人員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在崗位計劃范圍內分學段、學科按分數高低依次選擇任教學校。

  (六)辦理調動手續

  選調人員實行三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調動、編制調整報批等相關手續。所有被選調人員按新單位專業技術職稱崗位設置方案管理(選調教師到調入學校專業技術職務重新核定,如有空缺專業技術職位的,隻聘用到該職位的最低等級;如無空缺專業技術職位的,須低聘到下一職級)。進入調動程序後的教師不得放棄選調,否則三年內不得調動,不得參加任何形式的招聘、選調考試和評先評優。

  附件:

  1.2023年定遠縣城區學校第一批公開選調教師崗位計劃

  2.2023年定遠縣教體局公開選調教研員崗位計劃表

  3.2023年定遠縣公開選調教師(第一批)報名資格審查表

  4.2023年定遠縣教體局公開選調教研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5.2023年定遠縣公開選調教師(第一批)報考證明

  6.2023年定遠縣教體局公開選調教研員報考證明

  中共定遠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定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定遠縣教育體育局

  2023年7月31日

來源2023年滁州市定遠縣選調教師和教研員142人公告_政道公考_安徽政道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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