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活著為瞭講述》

你的經歷就是你的財富,對於馬爾克斯來說,此言不虛。

《活著為瞭講述》,是加西亞.馬爾克斯的一部回憶錄,講述他在哥倫比亞時期的生活和寫作。

馬爾克斯八歲前和外公外婆生活在哥倫比亞的小鎮——卡特卡。

“我無法想象還有哪種傢庭環境更適合培養文學志向。傢人瘋瘋癲癲,把我帶大的女人們都是如此。隻有我和外公是男性,他跟我描述血腥的戰場,帶我走進悲慘的成人世界。我童年的安全感完全來自於他。我躲在外公的保護傘下和他形影不離。”

外公是馬爾克斯小說中出現過最多的人物原型。“他是我們傢族,母系社會中奉行大男子主義的典范。”

從未停止的戰爭是回憶錄中荒誕和謊言的重要根源,從始至終,就像落在無賴手上的一筆糊塗賬,它總是在關鍵時刻出來給人使絆子,打攪亂。作者有意不明就裡,甚至懶得把它拼湊整齊。“對少年的我而言,亂世反倒是最幸福的時光。”

童年的馬爾克斯圓滑狡黠,“我都4歲瞭,面色蒼白,若有所思,滿嘴胡言亂語。為瞭逗客人開心,我唱歌、學鳥叫甚至說謊。情況不妙、心慌意亂時,我會閃爍其詞,快速連續的眨眼。其實我說的多半是日常瑣事添油加醋而已。大人間的談話成為我最理想的靈感來源,我先聽來,然後拆散、打亂、隱去出處,再說給大人聽,我所言即他們心中所想,聽者無不愕然。如今我發現,那些簡簡單單的話,是我文學生涯中的第一個成就”。

馬爾克斯傢族裡眾多的女性和兒時眾多的女傭鑄就瞭他的性格和思維方式,魔幻是他現實生活的組成部分。“我曾時刻關註外表神志不清,年近百歲的外婆,突然迷糊起來仿佛穿越時光隧道,回到昔日。她自言自語解開瞭許多有關失蹤的物品、保守的秘密或禁忌話題的不解之謎”。

外婆有一套獨特的釋夢方式,通過給自己和別人解夢,掌控著傢族中每個人的日常行為,決定著宅子裡的生活。

“我始終戰勝不瞭獨處的恐懼,懼怕黑暗,至今仍未克服。我害怕夜裡外婆的幻想和預感會成真。多少個夜裡,我輾轉反側,會在夢裡隱約瞥見走廊上茉莉花的灼熱和昏暗臥室裡的幽靈。感覺生活在幸福世界裡的我,也背負著那棟傳奇老宅的詛咒,每晚死去。”外公外婆的不幸源於剪不斷的鄉愁,“我亦背著上一代人的罪過,深切自責。”

“關於故鄉老宅,我最後的記憶是院子裡生瞭一堆火,用來燒外公的衣服,一傢之主隨之灰飛煙滅,老宅也失瞭魂。這場焚燒儀式,使我感到自己在外公的去世中扮演瞭某種角色,讓我深受震動。如今我明白,我的部分生命已隨他而去。也是那一刻使我相信,我已經是個小學生作傢瞭,往後隻需要學習如何去寫。”

《活著為瞭講述》作者以母親為核心承上啟下瞭傢族百年沿革。文中人物繁雜,事無巨細。作者文字肆意諧謔,鮮少溢美之言,唯有寫到母親才會稍顯端莊板直些。

在回憶錄開始:媽媽來找我陪她去賣房子(指老宅)。當時作者剛剛念瞭三年大學,從法律系輟學。混跡於咖啡館和書店,落魄不羈、債臺高築,前途一抹黑,生活一團糟,除瞭夢想成為作傢一無是處。

和媽媽去老宅的旅途艱辛而又漫長。媽媽有備而來,她真正的目的就是要在回鄉的路上給爸爸討個說法!“父母對我寄予很大期望,尤其是爸爸,他不能原諒我拿不回一張畢業證書掛墻上幫他圓大學夢”

媽媽1905年7月25日出生在巴蘭卡斯。她在加勒比海那片臟兮兮的土地上長大成人,童年過得心驚膽戰,體弱多病,集全傢人的寵愛於一身。健康和幽默是她兩大優點,她能夠巧妙的掩飾個性中強硬的一面,典型的獅子座性格使她能夠樹立起母性權威,以廚房為據點,一邊用高壓鍋煮豆子,一邊不動聲色,柔聲細語的控制整個傢族,連最偏遠的親戚都能輻射到。

“我和媽媽是一類人。

”她雖說心慈手軟,遇上生活的險阻也能迎頭而上。

她在20歲時愛上瞭那個出身不明、比他看上去還要窮很多的郵差。她憑借倔強的個性頂住來自傢人的壓力……關於那段死去活來的坎坷戀情,即使在他們已經生瞭一大堆孩子之後,回憶起來依然心潮澎湃,不能自己。之後作者照單全收,將它寫進《霍亂時期的愛情》,真假虛實,難以分辨。

媽媽始終保持著婚紗照上的古典美。她97歲高壽,膝下有11個子女,另加爸爸4個私生子,65個孫子,88個曾孫和14個玄孫。於2002年6月9日晚8:30無疾而終。幾乎在媽媽去世的同一時辰,作者完成瞭這部回憶錄的初稿,那一年他75歲。

《活著為瞭講述》是致敬也是道別,是作者用大半生時光給媽媽的“說法”。

陪媽媽回卡塔卡的旅行,也許是命中註定吧,“當年的我還太青澀,沒意識到小說不是按你想要的方式開頭,而是按它們自己的意願開頭。”

“我一生中那些重要時刻和細節,都隱藏在故鄉這座充滿鬼魂的宅子裡。那些房間裡的點點滴滴、那些無中生有的記憶,一直縈繞在我腦海裡。多少年來,幾乎每晚入夢,醒來時總是心悸。故鄉的草木喚起瞭我的靈感,摧枯拉朽,讓我受益終生。此後我所賺的每一分錢都是用打字機敲出來的,個種艱辛他人殊難想象。”

1955年,作者離開瞭哥倫比亞。此後餘生,他筆耕不輟:到記者時的經歷;能聽見死人在街上走的故鄉小鎮;喜歡挖花園泥土吃的妹妹;再也下不瞭象棋的比利時人;獨守空曠老宅與魂靈共患難,為自己送終的表姑姥姥。還有即志同道合,又和而不同、互不買賬的媒體同事;尖酸苛刻,又不吝溢美之詞的前輩;違背原則、對他故意偏袒的導師……都被作者安排在他的小說中,涓滴不遺。故事中人和事與現實混淆,彼此印證。他說:“生活不是我們活過的日子,而是我們記住的日子。”

記憶不會騙人,騙人的是時間。

1967年,馬爾克斯出版瞭《百年孤獨》。“我學會瞭忘記發生在自己和他人身上的不幸。”他意識到自己的心靈承載不起這麼多往事的重負,放棄瞭在繁復錯綜的血脈迷宮中彼此尋找。他在離開故鄉十多年後移居墨西哥,成瞭永遠的異鄉人。他把失望和期許藏在瞭《百年孤獨》最後一行的文字裡:“羊皮卷上所載一切自永遠至永遠不會再重復,因為註定經受百年孤獨的傢族不會有第二次機會在大地上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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