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幣交易有兩種方式:統賬制和分賬制 我國采用的是總賬制 即每發生一筆業務就對其進行折算。
外幣折算 買入價 賣出價都是站在銀行的角度來說的 針對外幣存款 不管是買入還是賣出 都是用當日的即期匯率(中間價)來進行折算 在外幣匯兌的業務中 企業確認財務費用-匯兌差額 因為銀行的買入價一定低於賣出價 賺取中間差額。
一、外幣交易折算
(一)初始計量
1 貨幣資金的買賣,通常是按照即期匯率進行折算,買入賣出價格(站銀行角度)與中間價之間的差額確認為財務費用
2 外幣購買資產 資產的入賬價值就是外幣金額*及外幣即期匯率
3 接受外幣投資 也是采用即期匯率進行折算
(二)期末計量
1 貨幣性項目期末調整(區分外幣性賬戶和貨幣性項目)
2 貨幣性資產負債(區分貨幣性項目)期末調整
貨幣性資產負債期末調整和貨幣性項目期末調整的核心思想是一致的,隻不過貨幣性資產負債不像貨幣性項目那樣隨時變動。
3 非貨幣性資產負債
3.1遵守的是以歷史成本進行計量,以發生時的即期匯率進行折算,期末不產生匯兌損益。
3.2如果是存貨,存貨的計量是賬面價值和可變現凈值孰低進行計量,那麼可變現凈值如果是外幣進行計量的,在期末按期末的即期匯率進行折算與存貨賬面價值(本位幣)進行比較計量。
3.3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如交易性金融資產等),其匯率的變動導致的損益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
3.4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非貨幣型項目(債務工具)、(權益工具)
期末匯兌損益(資產類)
期末匯兌收益=期末-調整前記賬本位幣餘額
期末匯兌損失=調整前記賬本位幣餘額-期末
期末匯兌損益(負債類)
期末匯兌收益=調整前記賬本位幣餘額-期末
期末匯兌損失=期末-調整前記賬本位幣餘額
預收賬款、預付賬款、合同資產、合同負債不屬於貨幣性項目
二、外幣財務報表折算
我國采用現時匯率法
我國會計報表折算方法
資產負債表
利潤表
收入(采用發生時即期匯率) |
費用(采用發生時即期匯率) |
利潤 |
合並財報匯兌差額進入其他綜合收益 |
來源:東奧會計在線
註意看題:是外幣業務核算 還是財務報表折算
(三)特殊項目的處理
1.少數股東應分擔的外幣報表折算差額,應並入少數股東權益列示於合並資產負債表中。
2.實質上構成對境外經營凈投資的外幣貨幣性項目產生的匯兌差額的處理。
母公司含有實質上構成對子公司(境外經營)凈投資的外幣貨幣性項目的情況下,在編制合並財務報表時,應分別以下兩種情況編制抵銷分錄:
(1)實質上構成對子公司凈投資的外幣貨幣性項目以母公司或子公司的記賬本位幣反映,則在抵銷長期應收應付項目的同時,將其產生的匯兌差額轉入“其他綜合收益”項目。即借記或貸記“財務費用——匯兌差額”科目,貸記或借記“其他綜合收益”。
(2)實質上構成對子公司凈投資的外幣貨幣性項目以母、子公司的記賬本位幣以外的貨幣反映,則應將母、子公司此項外幣貨幣項目產生的匯兌差額相互抵銷,差額轉入“其他綜合收益”。
簡單來說,在編制合並財務報表時,如有實質上構成對境外經營凈投資的外幣貨幣性項目,因匯率變動而產生的匯兌差額,也應列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處置境外經營時,計入處置當期損益。
外幣折算綜合題計算步驟:
1 原來賬面價值 匯率6.9
2 現在賬面價值 匯率6.9
3 公允價值 匯率7.0
1 匯兌損益=期末賬面*當期匯兌損益-正常核算的餘額
2 公允價值變動=(公允價值-期末賬面餘額)*當期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