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帶一路合作國傢白俄羅斯語言狀況與語言政策

白俄羅斯(白俄羅斯語:Рэспублiка Беларусь,俄語:Республика Беларусь英語:The Republic of Belarus),全稱白俄羅斯共和國,白俄羅斯是原蘇聯加盟共和國,1991年8月25日宣佈獨立,1991年12月19日改為“白俄羅斯共和國”。近幾年,隨著國際交流的日益密切,國內外專傢和學者對語言政策研究的關註度越來越高,但國內關於白俄羅斯語言政策的研究成果並不多,中國知網中可查的結果如下。

(1)《白俄羅斯的語言政策和“國語”之爭》(《語文建設》1995年第9期),文中作者主要介紹瞭蘇聯解體前夕和之後白俄羅斯國內實施的語言政策改革,以及由此而引發的社會矛盾等(王群生 1995);

(2)《國外多民族國傢語言政策與民族關系》[《中南民族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第31卷第4期],文中作者雖然並未通篇介紹白俄羅斯語言政策與民族關系,但在對“國語、官方語言的推廣對民族關系的影響”這部分進行闡述時,列舉瞭一些發生在白俄羅斯的實例並進行瞭分析(何俊芳 2011);

(3)《蘇聯解體前的白俄羅斯語言政策研究》(《邊疆經濟與文化》2013年第8期),在這篇文章中作者以蘇聯解體前的白俄羅斯語言政策為研究對象,探索其語言政策發展的現實規律(程小雨 2013)。

白俄羅斯是“絲綢之路經濟帶”向歐洲延伸的重要節點,經濟地理位置優越。參與“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具備有利條件,並且國內多民族語言並存,研究資源豐富。因此,當下研究該國語言狀況和語言政策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本文從介紹白俄羅斯概括入手,著力分析白俄羅斯的語言狀況和語言政策。全文共分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對白俄羅斯的自然地理、政治、經濟等基本國情做簡單梳理;第二部分介紹白俄羅斯語言狀況;第三部分論述白俄羅斯國內的語言政策;第四部分對白俄羅斯語言政策的特點進行總結並得出對中國語言政策的借鑒和啟示。

一 白俄羅斯概況

1.自然地理

白俄羅斯共和國位於東歐平原西部,東鄰俄羅斯,北、西北部與拉脫維亞和立陶宛交界,西鄰波蘭,南接烏克蘭。國土面積為20.76萬平方千米,包括6個州,以及具有獨立行政區地位的首都明斯克市。白俄羅斯是個內陸國傢,沒有出海口,是歐亞兩洲陸路交通的必經之路。歐亞大陸橋及與其平行的莫斯科—華沙國際公路橫穿境內,因此該國被譽為“交通樞紐國”。境內西北部多丘陵,東南部較為平坦。國內40%以上的領土被森林覆蓋,白俄羅斯也有“萬湖之國”的美稱,有湖泊1.1萬個,最大的納拉奇湖面積為79.6平方千米,此外還有2萬餘條大小河流縱橫交錯。以距波羅的海的遠近不同而分屬大陸性和海洋性兩種氣候。

2.政治

白俄羅斯曾經是蘇聯加盟共和國之一,自1991年8月24日宣佈獨立,是倡建獨聯體(Commonwealth of Independent States-CIS)的三個發起國之一(俄羅斯、烏克蘭、白俄羅斯)。

1994年3月15日白俄羅斯頒佈瞭第一部憲法。這部憲法確定瞭白俄羅斯實行三權分立的憲政體系,實行總統制,但國內政治生活和國內主要政策的決定還是要受制於議會。白俄羅斯獨立後前三年經濟處於衰退階段,1994年其經濟急劇惡化,國內政治鬥爭尖銳,腐敗嚴重。自1994年7月10日,盧卡申科(Александр Лукашенко)當選為白俄羅斯首任總統後,針對前任領導遺留下來的這種糟糕局面,通過一系列經濟以及“反腐倡廉”措施,進行瞭大刀闊斧地改革。之後,他通過全民公投直接選舉,擴大瞭總統的權力,總統由人民直選,任期5年,無連任次數的限制,由此結束瞭該國政治體制上的權力之爭。國會為兩院制,下院共110席,由人民直選產生,上院共64席,其中56席由地方議會選出,另8席由總統指定,兩院議員任期均為4年。白俄羅斯形式上雖具有民主化的政治體制,但民主政治仍處於起步階段,國會功能不彰。目前登記有15個政黨,包括白俄羅斯愛國黨、勞工正義黨、白俄羅斯人民陣線等。

白俄羅斯獨立之初,一直奉行“獨立自主、平等互利、和平友好”的對外政策總方針,積極同世界各國建立聯系,重點發展對俄關系,加強與鄰國的關系。2008年至2012年白俄羅斯內外部環境發生瞭劇烈的變化,為保障國傢的平穩發展,其外交政策前後做瞭相應的調整,最終確立瞭以對俄關系為重點,改善同西方的關系,加強與發展中國傢關系的多元化外交方針。

3.經濟

白俄羅斯共和國是一個工業比較發達的國傢,具有成熟和堅實的工業基礎,主要工業包括機械制造、金屬加工、化學肥料、電子及食品加工等。此外白俄羅斯的貿易業也比較發達,主要的出口貿易夥伴為:俄羅斯、英國、立陶宛以及波蘭;主要進口貿易夥伴為:俄羅斯、德國、烏克蘭、中國、委內瑞拉以及波蘭,白俄羅斯在IT服務的人均出口額方面遠超其他獨聯體國傢,堪比印度。

蘇聯解體後,白俄羅斯經濟一度陷入危機。1996年起,白俄羅斯經濟開始恢復性增長。2002年3月,白俄羅斯總統盧卡申科提出“白俄羅斯發展模式”,推行漸進改革,摒棄全盤私有化和休克療法,建立可調控的市場經濟體系,加強社會保障。2011年,在諸多內外因素綜合作用下,爆發嚴重經濟金融危機,白俄羅斯盧佈貶值近200%,外匯儲備急劇減少、物價大幅上漲,居民實際收入銳減,國內生產總值增長5.5%。2014年白俄羅斯國內生產總值為762億美元,同比增長1.6%[1]。

白俄羅斯是“絲綢之路經濟帶”向歐洲延伸的重要節點,經濟地理位置優越。白俄羅斯處於歐盟和獨聯體之間以及波羅的海諸國到黑海的交通交匯點,是歐亞大陸交通物流樞紐,可以連接歐亞經濟聯盟和歐盟兩大消費市場,參與“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具備有利條件。因此,該國今後的經濟前景無疑將看好。

4.歷史

在今天的白俄羅斯領土上曾發現過古代猿人以及尼安德特人遺跡。這表明,至少距今十萬年之前,這裡就已經有人居住。距今大約1000年時,基梅裡亞人和一些畜牧人遷移到這裡。距今500年時,斯拉夫民族遷入如今的白俄羅斯,這一部分斯拉夫人成為白俄羅斯的原住民,公元400年到600年間,匈奴和柔然的入侵都不能強迫他們離開這片土地。公元9世紀,在白俄羅斯居住著由德烈戈維奇人、克裡維奇人以及拉季米奇人組成的斯拉夫民族。隨著基輔羅斯的建立,形成瞭首批白俄羅斯行政單位——波洛茨克公國、圖羅夫公國以及斯摩棱斯克公國。公元13世紀至16世紀成為立陶宛、羅斯、熱邁特大公國的成員,而在1589年至1795年成為波蘭立陶宛王國的成員。18世紀末波蘭立陶宛王國覆滅後,白俄羅斯的領土並入瞭俄羅斯帝國的版圖。

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期,白俄羅斯領土被德國軍隊所侵占,在戰事結束後的1919年,成立瞭白俄羅斯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1922年白俄羅斯作為一個加盟共和國加入蘇聯。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針對德國法西斯軍隊,白俄羅斯人民開展瞭激烈的遊擊運動。二戰期間,德國軍隊基本上毀壞瞭白俄羅斯的所有城市,焚毀瞭3000多座村莊。1986年切爾諾貝利核電站發生事故,這成為白俄羅斯歷史上重大的民族災難。1991年蘇聯解體後,白俄羅斯共和國宣佈獨立。

5.人口與宗教

據白俄羅斯國傢統計委員會數據,2015年1月1日,白俄羅斯全國總人口為948.1萬人,其中80%以上的人口為白俄羅斯人。由於歷史原因,許多其他民族的人民移居到瞭白俄羅斯國內,且歷經瞭數代:國內俄羅斯人約占總人口的8.3%,波蘭人占3.1%,幾百年裡主要聚集在白俄羅斯的西部;烏克蘭人占1.7%,據記載,他們數量最多的移民主要集中在18世紀至19世紀;猶太人占0.13%:第一批猶太人移居到白俄羅斯的時間為15世紀。與此同時,白俄羅斯國內還居住著少量的韃靼人、吉普賽人、立陶宛人以及拉脫維亞人。

白俄羅斯的人民在國內享有自由信奉宗教的權利。白俄羅斯共和國2002年10月31日頒佈的137-3號法令內寫道:“每位公民享有自由選擇無神論或者宗教信仰的權利,即個人可以獨立確定對宗教的態度,可以選擇單獨或者協同他人信奉或者不信奉任何宗教。”[2]

白俄羅斯共和國境內最為普及的宗教為基督教。白俄羅斯的基督教徒主要信奉以下教派:東正教、天主教、希臘東正教與天主教的合並教派以及新教。除以上宗教以外,在白俄羅斯國內比較盛行的還有:猶太教以及伊斯蘭教。目前在白俄羅斯共有25種宗教信仰,截至2014年年初,各種宗教團體的總量超過3400個。在白俄羅斯,最為盛行的宗教為東正教。國內有數以千計的東正教堂以及寺院,並且數量逐年增加。白俄羅斯國內許多特別著名的古跡和建築名勝都反映出瞭東正教的傳統,如:明斯克市中心的聖靈主教教堂的頂部就安放著東正教大十字架。

二 白俄羅斯語言狀況

1.國語和官方語言

和其他蘇聯加盟共和國一樣,白俄羅斯的語言狀況與蘇聯的成立以及解體有著直接的聯系。1920年白俄羅斯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開始實施白俄羅斯化,政府采取瞭很多措施,以增加白俄羅斯語在社會、政治和文化生活方面的廣泛使用。為鞏固俄語在蘇聯其他民族的文學語言規范中的影響,提高蘇聯各民族人民之間的文化同質性,蘇聯在20世紀30年代初提出抵制白俄羅斯語運動(程小雨2013:154)。1990年以前,在白俄羅斯,俄語、白俄羅斯語均為官方語言。1990年,政府大力推廣白俄羅斯語,由此引發的“國語”之爭,激化瞭社會矛盾,最後隻好用“全民公決”來平息這場“語言危機”(王群生 1995:42)。依照1995年5月14日的公決結果,在白俄羅斯共和國內采用兩種國語,即白俄羅斯語和俄語。當即白俄總統盧卡申科提議在白俄羅斯共和國新憲法第17條中做出修訂:白俄羅斯共和國的國語為白俄羅斯語和俄語[3]。

同樣,白俄羅斯共和國同時采用白俄羅斯語和俄語為官方語言。和俄語一樣,白俄羅斯語也屬於東斯拉夫語支。它的形成始於公元9世紀至10世紀,古白俄羅斯語最終形成於公元14世紀。1922年白俄羅斯語進行瞭拼寫法規則改革,此後,它與俄語更加相似。

雖然白俄羅斯語和俄語同為白俄羅斯的國語和官方語言,但就目前而言,俄語在該國的使用更為普遍,全國62%以上的白俄羅斯人講俄語。相比之下,白俄羅斯語的使用者就明顯少一些——總共占全國居民的36.7%[4]。但是國內民眾基本都懂這門語言,因為按照法規,學校內教授白俄羅斯語,國傢電視頻道以及報紙也在使用它。

2.少數民族語言

白俄羅斯是個多民族國傢,境內共有100多個民族,其中主體民族是白俄羅斯族占總民族的81.2%;俄羅斯族是國內第一大少數民族,占11.4%;波蘭族是白俄羅斯第二大少數民族,占3.9%;其他的少數民族還有烏克蘭族占2.4%,猶太族占0.3%,另外,立陶宛人、拉脫維亞人、愛沙尼亞人等占0.8%(截至2014年4月1日)[5]。

除俄語之外,白俄羅斯國內最為普及的少數民族語言為波蘭語。盡管現在波蘭語不是該國的國語,但是也會在大眾傳媒中使用。白俄羅斯獨立之後波蘭語的角色日益重要,許多北部的居民不同程度地掌握著這門語言。烏克蘭語和立陶宛語隻是在國內局部地區普及。烏克蘭語在佈列斯特州以及戈梅利州南部的一些地區使用,而立陶宛語隻在格羅德諾州東部的少數地區使用。

其他人數使用較少的少數民族語言主要有阿塞拜疆語、亞美尼亞語、格魯吉亞語、哈薩克語、拉脫維亞語、摩爾達維亞語、摩爾多瓦語、德語、烏茲別克語等,主要少數民族都有自己的語言和文字。

為瞭保存和發展各少數民族的語言與文化,白俄羅斯提供瞭許多適宜的條件,國內遵循寬容自由的語言政策,不存在明顯的少數民族語言歧視現象。國傢少數民族法規定“保障每位公民學習和使用本族語言的權利,保障每位公民出版、傳播信息時使用本族語言的權利”[6](2014年1月1日修訂)。

3.教學語言

白俄羅斯共和國教育法第五條規定“白俄羅斯共和國各教育機構的教學語言主要為白俄羅斯語和俄語”[7](2014年1月1日修訂)。同時,國傢要求教育系統的領導以及其他工作人員必須掌握白俄羅斯語和俄語。

國內普通教育學校從入學第一年(預備班)開始教授俄語,而白俄羅斯語的教授從入學第二年開始(一年級)。在普通學校裡,以上兩種語言擁有同等地位,上課主要使用白俄羅斯語和俄語。國傢高校的教學語言也是以上兩種語言,大多數國外學生進入白俄羅斯高校後,在正式的專業學習開始之前,必須進行為期一學期的語言培訓。

除此之外,國傢還創造瞭許多條件來支持少數民族用本族語言進行教學。如果學習者有意願,在符合國傢教育部規定的情況下,按照地方執行管理機關的決定,可以在普通中等教育機構或者普通中等教育機構內開設的班級、年級裡用少數民族語言進行教學。目前,國內已經有四所學校分別用波蘭語和立陶宛語進行教學[8]。

4.媒體語言

根據白俄羅斯信息部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6月1日,國內一共定期發行1301種報紙雜志[9],以上大部分刊物主要采用白俄羅斯語、俄語發行。而根據Белстат(白俄羅斯國傢統計委員會)提供的數據顯示,在2011年出版的雜志以及其他定期發行的刊物裡,白俄羅斯語的占瞭17%(俄語刊物量的比重是81%)。2011年以白俄羅斯語發行的報紙量占全部報紙發行量的26%(俄語報紙的比重為73%)[10]。其中民眾比較喜聞樂見的有:1927年創刊的Советская Беларусь(《蘇維埃白俄羅斯報》),它是白俄發行量和影響最大的報紙,采用俄、白兩種文字出版;1990年開始發行的Народная газета(《人民日報》),主要題材為社會政治,采用俄、白兩種文字出版。

白俄羅斯國內電視頻道以及廣播的大部分節目也以俄語播放。其中比較著名有:Столичное телевидение(白俄羅斯首都電視臺),它是國傢三大電視頻道之一,采用俄語播放節目。Радио Беларусь(白俄羅斯廣播電臺)的節目混用俄、白兩種語言在國內廣播,烏克蘭、波蘭、立陶宛、拉脫維亞與白俄相鄰地區及俄羅斯烏拉爾以西地區可收聽到。其國際電臺目前每天16個小時用白俄語、俄語、德語、英語、波蘭語、西班牙語、法語等語言對歐美和澳洲的20多個國傢滾動播出新聞和各類文化節目。2005年起開設網絡電臺,每天兩個時段播放10個小時。中文廣播於2013年1月試播,目前每周一次,時長20分鐘,同一節目每周重播三次[11]。

5.公共領域語言

《白俄羅斯共和國語言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所有官方的佈告、通知、啟事、海報以及廣告等,其正文使用白俄羅斯語或者俄語。”第三十條規定:“商品的商標、標簽以及使用說明等使用白俄羅斯語或者俄語;出口國外的商品商標使用白俄羅斯語或者俄語或者訂購方的語言。”同時第32條規定:“國內居民點、行政區域個體、街道、廣場、河流等的名稱以白俄羅斯語或者俄語來命名”。[12]

在白俄羅斯,一些正式的牌匾、路牌或者題詞印的是白俄羅斯語,或者是白俄雙語。很明顯,這些都是1990年至1995年或者更早時候的遺留產物。現在白俄羅斯公共領域裡使用的標志、題詞很大一部分使用的是俄語。大部分國傢政權機關的代表在公共場合不僅不使用白俄羅斯語,而且說起來很困難。鑒於此,時任國傢副總理兼外長的烏拉爾·拉特波夫(У. Латыпов)表示“不管2000年底自己是否在職,都會計劃在那時學會白俄羅斯語”。[13]

6.宗教語言

白俄羅斯國內主要的宗教信仰為東正教和天主教,同時存在一部分新教的宗教團體,以及一些傳統的伊斯蘭教、猶太教以及合並教派的團體。

白俄羅斯東正教會是俄羅斯東正教會的督主教管轄區,同俄羅斯東正教會一樣,白俄羅斯東正教會的禮拜、祈禱儀式的用語都是教會斯拉夫語。在其他額外的祈禱中(如祭禱等)可以使用其他語言(轉引自Чарота 1998)。當教民們不適應教會斯拉夫語時,這些宗教語言可以被翻譯成其他語言。他們往往要求將其翻譯成白俄羅斯語以及俄語。但在白俄羅斯格羅德諾市的東正教堂裡,祈禱進行時還在使用教會斯拉夫語(轉引自Сiневiч 1999)。東正教團體在佈道、宣傳時往往使用教民通俗易懂的語言。此時,大多數信徒使用的主要語言為俄語。此外,一些東正教的報紙(如在明斯克發行的報紙Царко[插圖]нае слова)和書籍也會以白俄羅斯語發行。

大多數住在白俄羅斯西部地區的天主教徒認為自己是波蘭人,所以這裡天主教會日常的語言以波蘭語為主。國內其他地區天主教會的日常事務中都采用白俄羅斯語,進行祈禱和出版相關文獻時會同波蘭語、俄語一起使用。

國內大部分的新教團體工作時的用語主要以俄語為主(Коряков 2002:66)。

三 白俄羅斯語言政策

1.語言立法

周慶生先生在他的《國外語言立法概述》一文中提到“國際上的語言立法,一般采用三種形式:一種是在一個國傢的憲法中設立專門的語言章節或條款,規定一種或者多種語言享有的地位以及公民或民族享有的語言權利;第二種語言立法形式是在有關的國際公約中設立專門的語言條款,規定世界范圍之內或某一區域之內語言權利的保護、語言使用的領域或者語言享有的地位;第三種是指一個國傢專門制定的語言法(周慶生 2002:38~39)”。現將白俄羅斯第一、三種語言立法形式加以概述。

(1)憲法規定的白俄羅斯語言地位和語言權利

①白俄羅斯語言地位。在《白俄羅斯共和國憲法》(1996年11月24日、2004年10月17日通過白俄羅斯全民公決修正)中明確規定:白俄羅斯共和國的國語為白俄羅斯語和俄語(第一章,第17條)[14]。憲法中規定瞭國傢采用兩種國語,這兩種語言在國內擁有同等的地位,這一情形是由該國具體國情所決定的,在世界諸國憲法中很鮮見。

②白俄羅斯語言權利。憲法保障白俄羅斯國內各民族享有平等的語言權利:《白俄羅斯共和國憲法》(1996年11月24日、2004年10月17日通過白俄羅斯全民公決修正)規定:每位公民享有使用自己本民族語言的合法權利,享受選擇交際語言的權利。國傢根據法律保障每位公民選擇教育、學習語言的自由(第二章,第50條)[15]。

(2)白俄羅斯制定的專門語言法

白俄羅斯於1998年7月17日修正《白俄羅斯共和國語言法》。該法旨在協調白俄羅斯語、俄語以及其他語言在發展和應用時的關系,維護憲法在語言領域賦予公民的權利,培養敬重個人民族尊嚴、文化、語言的態度,進一步鞏固人民的友誼和協作。

該法除瞭申明瞭白俄羅斯語、俄語的國語地位以外,還特別強調:國傢機關、地方自治機構、企業、組織、機構、社會聯合組織的領導、工作人員必須同時掌握白俄羅斯語和俄語(第一章,第4條);國傢機關、地方自治機構、企業、組織、機構、社會聯合組織面向公民的公文必須為白俄羅斯語、俄語(第一章,第5條)[16]。該語言法中主要還有以下方面的規定:①公民使用民族語言的權利(第一章,第3條);②對國語及其他民族語言的保護(第一章,第6條);③國傢機關、地方機構、自治機構、企業、組織、機構、聯合組織的語言使用規定(第二章);④教育、科研、文化領域的語言使用規定(第三章);⑤通信領域的語言使用規定(第四章);⑥名稱的語言規定(第五章);⑦幫助國外白俄羅斯人的民族文化發展(第六章)。

2.宏觀語言政策

語言政策是國傢政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對國內多元化語言種類存在的態度和規劃,代表瞭國傢利益方向,反映瞭各利益階層的關系(李雅 2013:74)。眾所周知,白俄羅斯具有曲折的歷史,這一點使該國的語言政策有著鮮明的曲折性和多變性。

公元10世紀末,東斯拉夫人接受瞭從保加利亞傳入的古斯拉夫語文字,形成瞭古俄語和古斯拉夫語並存的局面。白俄羅斯語從古俄語分離出來的時間大約在公元14世紀至15世紀,但長期以來,白俄羅斯語都面臨著與其他語種並存的狀況(程小雨2013:153)。16至18世紀期間,波蘭立陶宛王國時期,白俄羅斯與波蘭合並,波蘭語曾一度受到熱捧成為國語,這期間的教學語言為波蘭語或拉丁語。隨著俄國三次瓜分波蘭,白俄羅斯成為俄國的一部分。波蘭語在白俄羅斯的使用范圍逐漸縮小,此時白俄羅斯語開始有瞭初步發展。

蘇聯成立之後,20世紀最初的二十多年裡,白俄羅斯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開始推行白俄羅斯化:采取一系列措施擴大白俄羅斯語在社會政治和文化生活方面的使用。白俄羅斯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憲法(1927年)第22條中這樣規定:宣告白俄羅斯語為國傢機關、專業機構、社會組織的主要用語(Коряков 2002:32)。至此白俄羅斯化運動在生活的各個領域中轟轟烈烈地展開瞭:在印刷、出版業內發展白俄羅斯語,開辦以白俄羅斯語為主要教學語言的中小學、職業學校和高校,規定國傢、黨政機關、工會以及其他社會機構必須使用白俄羅斯語。

20世紀30年代初,蘇聯興起瞭反對白俄羅斯語的運動。白俄羅斯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人民委員會1933年8月28日頒佈的《關於修改和簡化白俄羅斯語拼寫法的政府命令》標志著針對白俄羅斯語的俄羅斯化運動第一階段的實際完成。其中不僅涉及白俄羅斯語的拼寫法規則,而且還包括它的語音及形態特點[17]。這一時期白俄羅斯的語言政策的實施分為兩個方向,它們之間互為補充:①縮小白俄羅斯語在公共生活中的使用面,用俄語將其代替;②將公共使用的白俄羅斯語全面俄羅斯化。逐漸壓縮白俄羅斯語出版物的比例,在中小學中也進行相應地改革。20世紀六七十年代是白俄羅斯國內對白俄羅斯語排擠最嚴重的時期。1959年1月,時任蘇共中央第一書記的赫魯曉夫,在紀念白俄羅斯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四十周年的招待會上,怒斥用白俄羅斯語發表講話的白俄羅斯共產黨第一書記馬祖羅夫時,曾說:“我們越早都講俄語,就越快實現共產主義。”(Коряков 2002:39)

而過渡時期的白俄羅斯語言政策則凸顯“去俄羅斯化”,20世紀80年代末,開始瞭所謂的“白俄羅斯語的二次復興”(轉引自Мечковская 1994:299)。1990年1月26日頒佈瞭《白俄羅斯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語言法》,該部法律賦予瞭白俄羅斯語獨一無二的國語地位。在九月的白俄羅斯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部長會議上,通過瞭關於發展白俄羅斯語和其他民族語言的國傢計劃。語言法中規定:保障白俄羅斯語在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得到全面的發展和應用;國內居民使用的所有民族語言的自由發展和使用都受到國傢保護;國傢充分保障公民把俄語作為民族間交際語的權利(Коряков 2002:44-45)。語言法的頒佈是對國內語言的保護,但實際上是公開對俄語的排擠。但是國內大多數居民並不支持這些法規。自從白俄羅斯共和國宣佈獨立之後,國傢就開始積極地采取一系列措施使白俄羅斯語取代俄語,確切地說是采取措施暫停或暫緩俄語取代白俄羅斯語的局面。

盧卡申科執政之後,這一情況發生瞭變化。1995年5月14日在他的倡議下進行瞭全民公決,其中一個方面就是有關“賦予俄語和白俄羅斯語同等地位”的問題。產生上述情形的原因有兩個方面:①總統的最強硬反對派——白俄羅斯人民陣線黨,它的綱領性規章就是恢復白俄羅斯語的唯一國語地位;②А. Лукашенко采取親俄的方針。Лукашенко想極力鞏固自己的政權,為此他必須得到大多數居民的支持,因為此前的民意調查顯示,國內一半以上的居民支持雙國語制度。64.8%的選民參加瞭公投,其中83.3%的選民支持賦予俄語國語的地位,隻有12.7%的選民反對[18]。公投之後,這場語言政策的爭論逐漸平息下來,隨後也在國傢憲法、語言法、教育法等相關法律中做瞭相應修正。

3.語言教育政策

前面已經提到,白俄羅斯是一個多民族國傢,在這個多民族、多語言的國傢裡,語言問題始終與國傢統一和族群權利息息相關。白俄羅斯的語言教育政策經歷瞭從同化教育到多元化教育政策的發展歷程。

1589年至1795年白俄羅斯是波蘭立陶宛王國的成員,當時波蘭語是該國的主要書面用語,它被廣泛地應用文化、科學以及教育領域。這一時期,白俄羅斯的教學語言主要為波蘭語和拉丁語。18世紀末波蘭立陶宛王國覆滅後,白俄羅斯的領土並入瞭俄羅斯帝國的版圖。葉卡捷琳娜二世執政時,俄國當局不承認白俄羅斯人和白俄羅斯語的存在,要求學校的教學語言必須為俄語(轉引自Крыжано[插圖]скi 2008)。沙皇巴維爾一世和亞歷山大一世執政期間都沒有采取反對波蘭文化和波蘭語的普及。這期間進行瞭教育改革,結果波蘭語還是主要的語言,而俄語的教授主要取決於學習者的意願(Коряков 2002:23)。1836年,在維捷佈斯克和莫吉廖夫省的學校裡,波蘭語被禁止使用,5年之後在白俄羅斯的其他各省波蘭語也被禁止使用。俄國政府在與波蘭影響做鬥爭的同時,也在發展以俄語為教學語言的教學系統。[19]

一戰後波蘭復國,發生蘇波戰爭,蘇俄割讓西白俄羅斯和西烏克蘭給波蘭。1921年在西白俄羅斯有400多所以白俄羅斯語教學的初中,7所以波蘭語教學的學校,還有3所中等師范學校(轉引自Запруднiк 1996:96)。但是1924年前夕,波蘭當局關閉瞭400所以白俄羅斯語教學的中小學,開始在西白俄羅斯安置波蘭人,並禁止出版白俄羅斯語刊物。

20世紀20年代,白俄羅斯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開始采取“白俄羅斯化”政策,許多初中轉為以白俄羅斯語為教學語言,隨後白俄羅斯語逐漸進入高等教育機構(轉引自Запруднiк 1996:93~94)。這樣一來,1926至1927學年裡,主要以俄語教學的中小學所占比例不到1%,以白俄羅斯語教學的中小學占92%,而以波蘭語、猶太語為教學語言的學校分別占2.6%和4%(Коряков 2002:32)。20世紀30年代初,蘇聯興起瞭反對白俄羅斯語的運動。1958年,白俄羅斯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開始實施中小學改革,根據改革的要求,學生傢長有權利選擇孩子的教學語言,有權利決定孩子有無必要學習民族語言。結果以民族語言為教學語言的學校和學生數量大大減少(轉引自Алпатов 1997:99,Мiкулiч 1996:95~96)。因為父母往往會讓孩子選擇那些可以幫助他們在中等專業學習或高校機構繼續學習的語言。20世紀80年代白俄羅斯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和蘇聯部長會議通過瞭一系列法令以增加白俄羅斯語學校俄語教師工資,“俄羅斯化”時期的這一系列語言教育政策應用可以說是或多或少限制其他語言的使用權利。

1990年至1995年,白俄羅斯掀起瞭史無前例的“推廣白俄羅斯語運動”。改變教學語言,是推廣白俄語的主要措施,如1990年明斯克市教委主任姆·希·弗拉羅娃簽署的文件,要求明斯克市226所中小學(及專業學校),在1994年,要有136所全面實行白俄語教學。具體要求是:一年級用白俄語教學的要達到60.9%;二年級用白俄語教學的要達到61%;三年級用白俄語教學的要達到49.5%;四年級用白俄語教學的要達到20%(王群生 1995:42)。

同時,1990年7月13日頒佈的《語言法》中規定:白俄羅斯學前兒童教育機構以及保育院的教學語言主要為白俄羅斯語(第23條);白俄羅斯普通中小學的教學語言主要為白俄羅斯語(第24條);白俄羅斯職業技術學校、中等專業學校以及高校的教學語言主要為白俄羅斯語,一些專業的教學可以以白俄羅斯語、俄語或者其他語言來進行(第25條);高等院校和中專學校的入學考試以白俄羅斯語來完成,而平時不以白俄羅斯語來評定分數的考生可以選擇以白俄羅斯語或者俄語來參加考試(第26條)[20]。雖然《語言法》中還規定每個白俄羅斯公民具有以俄語或者本民族語言接受教育的權利,但是語言教育政策的砝碼此時還是偏向瞭白俄羅斯語。

Лукашенко執政之後,白俄羅斯的語言教育政策發生瞭一些變化,如修訂瞭1991年10月29日頒佈的《白俄羅斯共和國教育法》,其中國傢教育機構的主要教學語言為白俄羅斯語和俄語,在普通教育機構,學生必須學習白俄羅斯語、俄語以及一門外語,個別身心發展具有特殊性的人除外(第5條)[21]。

在全球化態勢下,當今白俄羅斯的語言教育政策逐漸以多語種、多語制、多元化為基礎,並且符合白俄羅斯的地緣政治形勢。白俄羅斯明斯克國立語言大學校長娜塔莉婭·巴拉諾娃曾經說過:我國語言政策的目標是促進有效的多語種跨文化交際,同時提供多種語言的教育,以便使白俄羅斯融入現代文明進程。目前,在白俄羅斯非高等教育階段,有5種語言(英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和漢語)可供選擇,在高等教育階段則僅有4種(巴拉諾娃2014:69)。此外,通過國際交流與合作來開展語言教育領域的教學實踐活動,逐漸成為白俄羅斯高校語言教育的新舉措。

四 總結與啟示

1.白俄羅斯語言政策特點縱觀白俄羅斯語言政策發展的歷程,該國的語言政策在不同的階段有不同的側重點,這些政策主要體現瞭以下特點。

第一,與國傢、國際政治形勢的變化聯系密切。

語言教育與語言政策大多是由政府制定的,不可避免地與政治有著密切的聯系(轉引自Slaughter 2007:301~322)。在不同時期,國傢權力機構就會隨著國傢利益的調整,制定與社會發展相一致的語言政策。

白俄羅斯不同時期的語言政策是與其不斷變化的國傢政治形勢密切聯系的。如:白俄羅斯成為波蘭立陶宛王國成員期間,波蘭為瞭植入本民族的文化,以波蘭語為主要書面用語,將它廣泛地應用於社會、文化、科學以及教育等多個領域。沙俄統治時期,為瞭鞏固政權,又積極發展以俄語為教學語言的教學系統。20世紀30年代,蘇聯為瞭抑制各民族分離主義的念頭,促進瞭各民族文化和語言的同化,積極推行“俄羅斯化”的語言政策,在白俄羅斯以及其他成員國內實施唯俄語獨尊的語言政策,讓各民族學習俄語,以融入主流社會中去,從而維護國傢的政治和安全利益。又如當年白俄羅斯總統Лукашенко倡議公投定國語,賦予俄語同白俄羅斯語同等地位。實施這一語言政策的原因就是當局者是親俄派,並且要對付自己的反對派。而當今在全球化態勢下,科學知識的不斷創新和信息通信技術的快速發展對白俄羅斯產生瞭巨大的影響,因此當今白俄羅斯的語言政策逐漸以多元化為基礎。

第二,不平衡的雙國語制度。

在前面我們提到,20世紀30年代初,白俄羅斯國內發生瞭“國語之爭”,盧卡申科執政之後,這一情況發生瞭變化。為瞭平息這場“語言危機”,1995年5月14日在他的倡議下進行瞭全民公決,依照公決結果,在白俄羅斯共和國內采用白俄羅斯語、俄語兩種國語。隨後,在憲法等相關法律中做瞭相應的修訂,至此,白俄羅斯以法律的形式明確瞭本國的雙國語制度。比如:根據白俄羅斯現行的相關法律規定,白俄羅斯共和國各教育機構的教學語言主要為白俄羅斯語和俄語;國傢機關、地方自治機構、企業、組織、機構、社會聯合組織的主要用語為白俄羅斯語和俄語;通信領域的語言以及名稱的用語以白俄羅斯語和俄語為主。

政策的制定可能是為瞭平衡白俄羅斯語和俄語的地位,但現實中並非完全如此。俄語在該國的使用更為普遍,白俄羅斯語的使用者就明顯少於前者。除此之外,俄語不僅在白俄羅斯已經普及,也是能通行於獨聯體各國的“族際語”,同時還是已在世界各國被普遍接受的“國際語”(王群生 1995:43)。在人們的交際用語中,白俄羅斯語並不能同俄語相“抗衡”。在現行的立法裡,雖然白俄羅斯語和俄語同為國語,但大街上、商店裡、傢庭中,俄語是名副其實的“國語”。

由此可見,雖然白俄羅斯的立法賦予瞭白俄羅斯語、俄語同等的國語地位,但是就目前情況來看,俄語在白國內的普及度略勝一籌,因此它的雙國語制度並不平衡。

2.對中國的啟示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研究白俄羅斯的語言政策可以幫助我們瞭解白俄羅斯的民族政策,同時也會給中國語言政策的制定和語言戰略的規劃帶來有益的借鑒和啟示。

其一,語言政策的制定與實施應當符合國傢和語言的實際狀況。

縱觀白俄羅斯的語言政策史,不難發現該國的語言政策曲折多變。導致這種情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個比較重要的因素就是,在語言政策的制定和實施上未能很好地遵守國傢、語言的實際情況和客觀規律,甚至采取瞭一些激進的推行措施。

如20世紀90年代初期,白俄羅斯共和國為瞭能使本國國語盡快取代俄語,“求速心切”卻造成瞭“欲速而不達”的失誤,最終導致瞭沖突的發生。1990年1月26日該國政府頒佈瞭《白俄羅斯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語言法》,賦予白俄羅斯語獨一無二的國語地位,並展開瞭強力推廣白俄羅斯語的運動。但是受制於白俄羅斯語及其整個國傢的語言狀況,短期內達到這一目標並非易事。因為與俄語相比較而言,白俄羅斯語發展較晚,且基礎薄弱,它難以短期內在科技、教學、工業等領域內取代俄語。自白俄羅斯政府強制推行白俄羅斯語運動以來,引起瞭俄語居民的強烈抵抗,國內發生瞭多起教師、學生罷課、集會遊行的事件。其實當時很多人並不反對推廣白俄羅斯語,隻是反對政府所采取的強制性做法(何俊芳 2011:13)。

從中我們可以看出,語言政策中激進的措施是不可取的,在違背語言、國傢的客觀事實的情況下制定出來的語言政策,推行起來談何容易,反而會事與願違,甚至產生沖突,任何語言政策的制定和實施都應該是適度的、循序漸進的,並且要根據實施狀況和實際情況做出合理的調整。

其二,民族語言政策是語言政策的一部分,而且是最敏感的部分之一,必須認真對待。多民族、多語言且具有復雜性是中國語言狀況的基本特點,相比之下,白俄羅斯語言狀況中也存在以上特征。

白俄羅斯立法規定,保護少數民族語言的自由發展和使用。但事實上,由於政策曲折多變、缺乏連貫性,少數民族語言教育比較落後,出於升學、就業等方面的考慮,學習少數民族語言的學生規模逐漸減少。

中國推廣普通話的同時,尊重、保護和發展少數民族語言,構成瞭符合中國國情的基本民族語言政策。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出臺瞭一系列少數民族語言政策,如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語言文字的自由;鼓勵各民族公民互相學習語言文字等。盡管如此,少數民族語言得不到有效保護和傳承仍然是中國在新形勢下面臨的一個重大問題。如截至2013年中國共有滿族人口1068萬人,但真正懂滿語的不足百人,精通者不足10人(徐揚 孫仁斌2015:1)。

由此可見,中白兩國的少數民族語言政策都面臨進一步調整和完善,今後需要在少數民族語言保護傳承、協調民族語言和國傢通用語言或國語的關系等方面加強政策研究和落實。一個國傢語言問題處理得當,就會促進民族團結、保障國傢安全,相反就會導致民族矛盾,政局不穩。

赞(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