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尼拔人物原型究竟是誰

想必喜歡犯罪心理的都看過漢尼拔系列(《少年漢尼拔》《紅龍》《沉默的羔羊》《漢尼拔》),電影、電視劇中所塑造的漢尼拔有著超高的智商。他才華過人,不僅是個頂尖的心理醫生,也是一個傑出的外科醫生。他懂音樂,不僅會演奏,也會作曲,能聽出交響樂演奏中極細微的錯音。他對繪畫深有研究,頂著假身份逃亡意大利,硬是憑著過人的學識折服一幹學者,當上瞭美術館的館長。當然,他還是個美食傢,廚藝不亞於米其林三星大廚……漢尼拔無所不能,而且膽識過人、心思縝密,有著超卓的行動力。

那麼漢尼拔原型真的如電影中那樣麼????

人物原型一:泰德邦迪

是美國一個活躍於1973年至1978年的連環殺手。在其於1978年2月最後一次被捕之前,他曾兩度從縣監獄中越獄成功。被捕後,他完全否認自己的罪行,直到十多年後,才承認自己犯下瞭超過30起謀殺。不過真正的被害人數量仍屬未知,據估計為26至100人不等,一般估計為35人。通常,邦迪會棒擊受害人,而後再將其勒死。他還曾有過強奸與戀屍行為。最終,他於1989年在佛羅裡達州因其最後一次謀殺而在電椅上執行死刑

Ted Bundy(泰德·邦迪)出生證明上的名字是勞埃德·馬歇爾,母親路易斯,父親是誰至今仍是迷。為瞭避免流言蜚語,邦迪的外祖父給瞭他自己的姓氏,考維爾。

在他五歲之前一直使用這個姓氏,全名是西奧多·羅伯特·考維爾。於是他的外祖父成瞭他的“父親”,他的母親成瞭他的“姐姐”。

少年時期的邦迪害羞、不自信、不合群,經常受到同學的欺負,但是他的學習一直不錯,後來他進入瞭華盛頓大學,在學校期間他熱衷於體育與政治,參加瞭許多社團活動,是社團的積極分子。雖然如此,但是他仍然不能很好的同周圍的人打交道。他參加這些活動僅僅是為瞭做而已。

後來他回憶到,之所以自己努力的學習,全情的投入社團活動,就是要壓制心中邪惡的另一個邦迪,他早在青年時期就對“性”和強暴的行為不能自已瞭。

精英型淫樂殺人狂連環殺手的習慣是隨著時間和環境的變化而變化的。邦迪主要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入室行兇,一種是將被害人騙至自己的車上,帶到偏僻處行兇,之後伴有奸屍、肢解及拋屍的行為。

邦迪奸屍、分屍。這在陰影下的殘暴比一目瞭然的邪惡更讓人發指。邦迪後來承認自己最少將十二個被害人的頭用鋸子割下來。這些頭骨在傢中或者別墅中放置一段時間,最後將它們處理在泰勒山脈裡。邦迪承認曾經將一些被害人的頭骨放在女友的壁爐裡面焚燒,後來警方在壁爐裡面找到瞭一些牙齒。邦迪也承認自己多次回到棄屍的地點,他經常會躺在屍體旁邊回憶,並且奸屍,直到他因為屍體腐爛而不得不丟掉他們。

邦迪同其他連環殺手一樣,收集瞭不少“紀念品”。在他第一次被逮捕的時候,警察從他公寓裡的儲物間中發現瞭許多照片。除此之外,他收集瞭許多被害者的頭發,以及他們的衣物、飾品等。這個情況也證明瞭他就是我們之前所說到的“精英型”淫樂殺人狂。

個人經歷

愛情失意,化身為魔

邦迪在上學期間一開始在一個雜貨店、汽車乘務員等打工,但是打工的收入並不能滿足邦迪的開銷,於是這個外表光鮮的傢夥就開始瞭他這輩子第一個犯罪行為,盜竊,他後來已經是一個老手瞭。他通過盜竊信用卡來塑造自己“光彩照人”的生活。

在大學期間他愛上瞭富有的女孩斯坦芬尼·佈魯克斯,為瞭滿足虛榮心,他和女孩一起去遊山玩水,還一起去滑雪,當然,這一身滑雪的行頭也是盜竊所得。但是,最終富傢女還是沒有看上他,無情的把他甩瞭,這對他的打擊巨大。就是在這個時候他得知自己的真實身份,雙重的打擊幾乎使他崩潰。

經過一段時間的恢復期後,他在一次共和黨會議期間,邦迪與斯坦芬尼相遇。這時的邦迪顯得積極向上而且事業順利,於是在同伊麗莎白交往的同時,邦迪同斯坦芬尼打得火熱。兩人的關系發展迅速,就當斯坦芬尼向邦迪要求結婚時,邦迪消失瞭,最後,邦迪丟給斯坦芬尼一句冷冰冰的話,“我隻是想證明自己可以得到你”。

一直讓人想不通的是,本來邦迪已經快意復仇。但是,他的連續的殺戮就是在他與斯坦芬尼分手之後開始的。不知道兩個人之間發生瞭什麼。據雙方當事人稱,兩人分手後再未見面。那麼,這些殘暴行為的起因就是邦迪本身矛盾的性格使然。沒有爆發,隻是時間的問題。

而對於誰是邦迪第一個受害人一直存在分歧。他是什麼時候開始殺害女性的,動機是什麼一直是專傢們研究的題目。總體上說,通過對調查的情況進行分析。在邦迪第一次被捕之前,邦迪的殺人地圖與他的求學之路吻合的。

成也“甲殼蟲”,敗也“甲殼蟲”

邦迪是一名瘋狂的大眾迷,而經典的大眾“甲殼蟲”轎車也就成為瞭他的最愛。

在1975年8月16日,當鮑勃·海伍德警官在鹽湖城外圍的一個地區巡邏的時候,他發現一輛褐色的“甲殼蟲”汽車從旁邊開過。由於鮑勃對當地的車輛非常熟悉,對這輛從來沒有見過的“甲殼蟲”覺得可疑,於是打開燈照一下他的車牌。不料這輛“甲殼蟲”突然加速,想擺脫他。鮑勃於是追瞭上去。

在開過兩個路口後這輛“甲克蟲”停瞭下來。鮑勃發現車內是一個英俊的小夥子,駕照上的名字是西奧多·羅伯特·邦迪。這時增援的警察也趕到瞭。他們發現邦迪的車後排坐位沒有瞭,在行李箱裡面發現瞭一根撬棍、一個用剪開的長絲襪做成的面具、繩子、手銬、電線和一個冰袋。於是警察立刻以涉嫌入室盜竊的罪名將他逮捕瞭。

在調查的時候,邦迪的手銬引起瞭警察的註意。這副手銬同一名幸存的受害人卡羅·德洛克身上發現的手銬一模一樣,當然,用警察在案發現場找到的那把鑰匙也能夠打開。另外,同卡羅所說的一樣,邦迪也有一輛“甲殼蟲”汽車。從車中發現的撬棍使警方認為這不僅僅是簡單的入室行竊。警方開始懷疑邦迪與一系列殺人案件有關。

1975年10月2日,卡羅來到猶他州警局認人,當卡羅準確無誤的從七個人中識別出瞭邦迪的時候,警察們知道,這回逮著一條大魚。

警方在邦迪的“甲殼蟲”轎車裡發現瞭另外幾名受害人的頭發,還有邦迪作案時曾經使用過的撬棍。進一步的調查發現,大量的證據都指向邦迪。於是,警方決定將邦迪送上法庭。

在邦迪的第一次審判時,由於證據的不足,法庭僅僅宣佈綁架罪成立,判處邦迪15年監禁,可以申請假釋。服刑地點為猶他州州立監獄。但是根據州法律的規定邦迪依法可以使用法院的圖書館。這樣,邦迪借此開始瞭自己的越獄計劃……

第一次越獄甚至不能稱之為“越獄”,由於圖書館戒備疏松,他輕輕松松的就從二樓窗戶跳出去,雖然落地時崴傷瞭腳。由於沒有帶任何的警械,估計也沒穿號服。邦迪可以像普通人一樣行動而不被人註意。在鎮子裡他“自由”瞭幾天,但是一直沒能離開這個鎮。因為警察很快就發現邦迪逃跑瞭。

1977年6月13日他偷瞭一輛車打算逃出白楊鎮。但是車主很快發現自己的車被偷瞭,於是報警。目標大瞭,警察很快就抓住瞭邦迪。於是他第一次越獄就這樣結束瞭。

由於逃跑事件,邦迪被關押在格蘭伍德待審監獄。案子沒完,作為當事人及代理人的邦迪還是可以去圖書館查找材料。但是他需要帶上手銬腳鐐。不過即使這樣邦迪還是沒有停止他的逃跑計劃。

這次他準備的比較充分,他準備瞭七個月,用這麼長的時間去觀察、準備。邦迪先是進行瞭減肥運動,七個月的時間減去瞭將近五十磅的體重。另外,事後邦迪供述,他從一個獄友那裡得到一把鋸條。他發現監獄的隔層可以四通八達,便打算使自己瘦下來後從中逃跑。

1977年12月30日元旦即將來臨時,他趁著警察松懈,先是把書和一些雜物放在毯子下,偽裝成自己在睡覺,然後偷偷鉆進事先打通的天花板隔層,通過隔層趁人不備進入瞭警員的休息室。換好衣服後,大大方方的走出瞭警局的正門。

直到第二天中午,警察才發現邦迪再次逃跑瞭。在第二次逃跑的過程中,邦迪共偷瞭兩輛車。一輛是白色的小貨車,一輛是他鐘愛的VW“甲殼蟲”。白色小貨車在他殺害瞭一名女性之後便拋棄在一條僻靜的小路上瞭。而“甲殼蟲”他並沒有開多久。

——又是甲殼蟲,同第一次被抓一樣,邦迪還是栽在瞭甲殼蟲身上。

最後的審判

在佛羅裡達州的法庭上,控方提出瞭一項很重要的證據:被害者身上咬痕同邦迪的牙齒記錄一致。從莉莎身體上提取的咬痕與從邦迪牙齒記錄進行比對,出乎意料的一致性證明瞭邦迪就是給莉莎造成咬傷的人。

1979年7月23日,邦迪在法院的單身牢房裡等待這陪審團的結果。七個小時後,法官宣佈瞭陪審團的評議結果,有罪!所有的陪審團成員都認為邦迪殺害瞭莉莎。法官判決死刑,執行方式為電刑。聽到這個結果,邦迪失去控制般大叫,一位攝影記者記載下這一刻,就是本檔案提供的頭像,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是一名 性情奔放的藝術傢在進行表演,其實是一個殺人不眨眼的惡魔知道自己走到瞭命運盡頭的宣泄。

邦迪可以說是“淫樂殺人狂”的典型寫照。他童年的不幸,以及愛情的失意都是促使他成為一名殺人狂的重要因素。但對於邦迪來說,一定要提及的一個題目就是盜竊,盜竊左右著邦迪的生活,甚至他的犯罪生涯。

盜竊行為對於邦迪來說可以說是一個媒介,是他從一個正常人向惡魔滑行的過程。盜竊一開始是邦迪的“主業”,通過盜竊可以使邦迪有足夠的錢去裝飾他的生活。但是從心理學上看,盜竊也是一種壓力的釋放。

他兩次被捕卻都是因為盜竊,第一次是因為車中有盜竊的工具,第二次因為他盜竊瞭他所鐘愛VW大眾公司出產的甲殼蟲小轎車。在被警察發現後的反應也是如出一轍,像所有的小偷一樣,快速駕車逃跑。但是無一幸免的被抓獲。

盜竊使邦迪滿足瞭很多需要,譬如錢,舒適、體面的生活,甚至通過盜竊找到自己。但是盜竊的習慣卻葬送瞭他。

人物原型二:傑夫瑞·萊昂內爾·達莫

傑夫瑞·萊昂內爾·達莫可能是犯罪史上最冷血、最令人發指的連環殺手。他的外表就有如一個再普通不過的男孩子,即使你在街上遇見他,你也不會特別註意他,但他卻做出如惡魔般的罪行。他堪稱是《沉默的羔羊》裡食人博士漢尼拔的真人版本。他會把他有興趣的獵物綁架,然後殺害、強奸,最終吃掉。和安德烈·奇卡提羅一樣,他隻有通過奸屍才能獲得性滿足和高潮,偶然也會望著犯案的寶麗萊自瀆。在食方面,他也非常講究,隻會選擇想吃的部位貯放於雪櫃,其餘的全放到他於廚房特制的硫酸池處理掉。在 10 多件案件當中,他曾經試過先後殺害兩兄弟,最恐怖的一次試過把被害者的頭蓋骨鑿開,並灌入水銀。虐完奸屍然後肢解食用。生殖器等愛吃的就冷藏。其餘用硫酸池裡處理。1991年警探在他傢發現大量人頭和殘肢。還有切好的人肉片。

他最終被捕可說是一場意外。在1991年7月的晚上,兩名警探羅斯(Routh)和羅爾夫·米勒(Rolf Mueller)在巡邏時遇上一名黑人青年特雷西·愛德華,他告訴警察他附近的一名鄰居揚言要剖開他的心並吃掉。三人一起來到調查事件真偽,起初找錯瞭人,但最終也來到傑夫瑞·達莫的傢,並在內發現大量人頭和殘肢,雪櫃裏更有切好的人肉和一個人頭!他最終被判有罪並要坐牢 1070 年,在獄中也如電影中的漢尼拔一樣被單獨、高度監視下隔離。

但他死在獄中,因為另一名在獄中的囚犯聲稱受上天感召,要殺死他替天行道,他的一生就此完結。

扭曲心理

害怕分離的魔鬼:傑夫瑞·達莫

傑夫瑞·達莫於1994年11月28日在監獄裡結束瞭34歲的生命。他在上個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期間,一共謀殺瞭17個人。由於他曾經威脅一個被害人說,要將他切開來吃掉,因此警方給他的外號就是食人狂魔。事實上,他的確吃過被害人的屍體。

達莫在1960年5月21日出生於威斯康星州的密爾沃基。達莫年幼時是一個性格內向同時相貌非常出眾(漂亮得幾乎有些象小女孩)的男孩,他在六個孩子中排行第二,卻得到父母格外的關愛。達莫四歲時接受過疝氣手術,這讓他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感到“害怕和不適”;由於面容清秀,達莫更是屢遭鄰傢男孩的性騷擾,上述原因使他自幼便對性產生一種逆反心理,亦或是性錯亂心理,而且還直接影響到使他成年以後無法進行正常的性行為。

在達莫8歲的時候,他傢搬到瞭俄亥俄州的巴斯鎮。由於達莫在那裡沒有什麼朋友,所以他的大量時間都花在自己傢後面的樹林裡。

在那裡,他經常將一些動物弄傷,有時將它們的頭切掉,比如狗、貓和麻雀。他的父母發現瞭這一點,但是卻認為這隻是男孩子的一種遊戲。到瞭達莫上學的時候,幾乎所有的孩子都離他遠遠的,因為他們發現這個男孩非常奇怪。達莫說話的方式非常奇怪,而且體溫非常低。但是之後不久,達莫就發現,如果他能夠和這些人一起喝酒的話,就更容易被接受。而且他發現,他的行為方式越是奇怪,他就越能被人註意。很快,他就沾上瞭酗酒的毛病,幾乎每天都是喝得酩酊大醉。他經常喜歡拿粉筆在教室地板上描繪人體的形狀。他的同學盡管對此習以為常,但是還是覺得他可能有點問題。在校期間,達莫的成績還算不錯,而且有些偏科。他在1978年高中畢業。

他是個種族主義者,曾經說有一天要幹掉世界上所有黑人。這一點一直讓研究者非常疑惑,盡管他傢裡很多人都有這種傾向,但是他表現得尤其強烈。在他後來殺的人裡面,從來沒有白人,同時也沒有婦女和小孩。這些被害人大多是非裔黑人和拉丁美洲人。

變態殺手

在1978年,達莫開始瞭他的第一次殺人。6月18日那天,他在Clevland Mass Road搭載瞭史蒂夫·希克斯。達莫問他是不是能夠到他傢坐一會,因為他傢沒人,其他人都拜訪親戚去瞭。史蒂夫毫無防備,欣然同意瞭。他們在他傢裡坐瞭一會,喝瞭點酒,聽瞭會音樂。這時,史蒂夫說,時間不早瞭,他該走瞭。就是這句話最終導致瞭他被殺害。後來達莫交待,他隻會殺那些試圖離開他的人。在他一生時間裡,他總是對那些流浪者非常友好,但是仍然沒有人願意和他呆在一起,甚至他所愛的人最終也離開瞭他。所以,他認為隻有他自己動手,這些人才不會離棄他。達莫用啞鈴敲在史蒂夫的腦袋上,然後在地板上將他扼死。隨後他將屍體肢解成小塊小塊的,裝在一個大塑料袋裡面,放在傢裡地下的槽隙(用來走線的空間)裡。過瞭幾天,屍體開始腐爛,發出令人作嘔的氣味。達莫擔心傢裡人回來後會發現,於是就將屍體埋到傢後面的樹林裡。過瞭幾天,他又發現有些小孩經常在那裡玩,可能會發現屍體,於是又將屍體挖出來。這時屍體隻剩下骨頭瞭,他將骨頭用大錘砸碎,將它灑在那片樹林裡。這樣,史蒂夫就永遠不會離開他瞭。

這起謀殺案幾乎不為人所知。在此以後,達莫似乎也恢復到正常狀態中。不過隨後發生瞭一件令他痛苦的事情。他父母回來後告訴他他們將要離婚瞭。由於達莫已經年滿18歲,因此法庭並未裁定他跟誰過。不過他的父母似乎忘記瞭他,而隻是互相爭奪大衛的撫養權。達莫再一次感受到被離棄的滋味,而這一次是他父母不要他瞭。最終喬伊斯和大衛搬到瞭威斯康星的奇珀瓦福爾斯,而達莫則和父親留在瞭原來的傢。達莫出走瞭一段時間,領回來一個新的女朋友。隨後,達莫就進入瞭俄亥俄州立大學的哥倫佈分校。但是他連一個學期都沒有呆夠,就在1978年12月參軍瞭。他先被派駐到德國的鮑姆霍爾德,然後又回到美國。1981年三月,他被軍隊開除瞭,理由是酗酒成性而且過度悒鬱。到瞭1982年,他搬到威斯康星的西艾利斯,和他祖父母住在一起。生活看起來似乎有些轉機瞭,達莫甚至打算談一次戀愛,建立一個傢庭。但是很快,他就因在市場上露陰,而被拘留瞭一段時間。1985年,他在Ambrosia巧克力公司找到一份工作,一年以後又因為在公眾場合小便在此被拘。

在這之後,達莫再次感到殺人的誘惑。在1987年9月,史蒂夫·托米從密歇根州的昂托納貢到密爾沃基來找樂子玩。他和達莫擦肩而過,聊瞭兩句,隨後他們就去瞭一個汽車旅店,喝瞭很多酒。等到達莫醒過來的時候,發現Steven已經死瞭,嘴裡冒著鮮血。他隨即將屍體裝進旅行箱帶回達莫祖母傢。在那裡,達莫和屍體做愛,當著屍體手淫,然後用屠刀將他象一隻牛一樣肢解開來。4個月後,達莫又搭載過一個14歲的男孩。他仍然將他帶到自己傢裡,在地下室將他殺掉。起因仍然相同。後來這個男孩的屍體幾乎都沒有辦法辨認出來,因為他的屍體腐爛得非常嚴重。直到達莫被捕以後,通過交待才知道他的身份。到瞭1988年3月,僅僅兩個月後,達莫再次殺死瞭理查德·格雷羅。理查德當時正準備去朋友傢玩。達莫在途中遇到瞭他,然後帶他回到傢裡,殺死瞭他。

在這段時間裡,達莫的祖母開始對他討厭起來。因為他的行為實在太奇怪瞭,她讓他搬出去住。她後來告訴警察,他經常在地下室呆很長時間,而且那裡總是散發出一股惡心的味道。她總是聽見達莫整晚在那裡敲什麼東西。於是她跟達莫說,她不能再做他的保姆瞭。達莫非常傷心,因為自己的祖母再一次離棄瞭他。在1988年,他搬到北區25街的牛津公寓去住。結果在那裡,他不久就因為猥褻男童被拘。

1989年3月,達莫在LaCage酒吧裡認識瞭安東尼·希爾斯。這個酒吧是一個男同性戀聚會的酒吧。達莫經常來這裡玩。達莫告訴安東尼,他們可以去他傢玩,喝酒,拍裸體照片,然後做愛。安東尼欣然同意。他們回到達莫祖母傢,做愛以後,達莫把一些自制安眠藥放進酒杯裡,等到他睡過去以後,達莫將他剁開,開始瞭老一套的程序。不過這次他把安東尼的腦袋用水煮開,把他的皮膚扒下來,風幹以後,他把頭顱塗成灰色,然後帶回傢做紀念。到瞭5月,達莫因為二級性騷擾罪以及出於不道德目的引誘男童被判處三年徒刑,後來減為1年義工,而且還要服5年緩刑。法庭禁止他跟18歲以下的兒童接觸。

恐怖欲望

大約一年以後,達莫故態復萌。這一次他一共殺死瞭大約12名男性,所有殺人過程都極其殘忍,其中尤以克內拉克被害最為悲慘。克內拉克是個老撾裔的美國男孩,年僅14歲。達莫將他騙到自己的公寓裡,將他迷倒以後,自己去外面買啤酒。結果克內拉克醒過來,逃瞭出來。他跑出公寓,光著屁股,肛門留著血,由於安眠藥的作用走路蹣跚,完全憑著自己的本能逃生出來。有兩個女孩路過,然後報瞭警。達莫發現以後,跑過來試圖將克內拉克拖回去,但是由於警察趕到,因此未能得逞。達莫於是告訴警察,他倆是同性戀,克內拉克已經19歲瞭。於是,兩名警察沒有搭理那兩個女孩,而是走進達莫的公寓繼續問話,他們發現公寓裡盡管氣味很難聞,但是收拾得非常整潔。在隨後的談話中,達莫表現得溫文爾雅,非常配合。兩名警察並不願意介入這種同性戀之間的糾紛中,隨後就離開瞭,將克內拉克留在達莫傢裡。由於克內拉克昏睡過去,因此警察並沒有詢問他,也沒有作進一步的調查。他們想象不出這樣一個紳士一樣的金發男子能夠做出什麼可怕的事情出來。當他們向上面報告的時候,還因為克內拉克的受傷和喝醉不停發笑。然而他們沒有想到,就在達莫的床上,三天以前他剛剛肢解瞭安東尼·休斯,而且剩餘的屍體正放在冰箱裡面。當然,隨後達莫扼死瞭克內拉克,同他的屍體進行性交,然後肢解瞭克內拉克,將他的腦袋收拾幹凈,當作紀念品。當那兩個報案女孩的母親打電話到警察局的時候,警方告訴她:“女士,那是一個成年人。而且,我們也沒有辦法幹涉他人的性傾向”。

直到1991年,達莫的好運氣才算到頭。最開始一切都很順利,達莫和特雷西·愛德華斯遇上瞭,決定一起到他公寓喝點酒。達莫顯然很喜歡特雷西,決定讓他多活些時間。這時候,電視上正在放驅魔人,這是達莫最喜歡看的電影,所以他們就到達莫臥室看瞭會電視。這時候,特雷西突然發覺氣味不對,因為在一個塑料桶裡面裝著一些被害人的殘留屍體,而且他還看到墻上掛著一些被害人的照片。這時達莫拿出一副手銬,要將特雷西銬起來。特雷西拼命掙紮,沒有讓兩隻手都被銬住。達莫拿出一把屠刀,捅向特雷西胸口,差點就捅穿心臟。特雷西不斷向達莫祈求,試圖讓他平靜下來。他在屋裡不斷躲藏,試圖逃出公寓。後來達莫將他放倒在地板上,告訴他自己要把他心臟挖出來煮瞭吃。達莫想要多拍幾張特雷西的裸體照片,轉過頭去找相機。這時候特雷西使勁用頭撞在他臉上。達莫倒下去,特雷西爬起來補瞭幾腳。然後他爬到門邊,掙紮著打開門逃瞭出去。他發現有輛警車停在路邊,他跑過去告訴警察。隨後警察來到達莫的公寓,要求他拿出手銬的鑰匙。達莫顯得非常合作,交出瞭鑰匙。隨後。一名警官走進臥室搜查剛才達莫使用的兇器,但是他差點被眼前的景象嚇暈瞭。在達莫的墻壁上,掛滿瞭屍體碎塊的照片。他立即要求另一名警察拘捕達莫。但是達莫進行瞭瘋狂的反抗,最終警察制服瞭他,給他戴上手銬。這名警察繼續進行搜查,他打開冰箱門,突然發現一顆人頭直瞪著他,他關上門尖叫起來:“媽的這裡面有顆人頭!”。隨後他們在達莫 臥室裡發現瞭更多的殘餘屍體,在冰箱裡還發現瞭三顆人頭,都用塑料袋裝起來;在壁櫥後面的一口鐵鍋裡發現瞭幾雙腐爛的人手和一根陰莖;在隔板上放著兩個頭顱;在其它一些瓶子裡浸泡著一些男性生殖器。發現的一些照片則顯示瞭死者在死亡不同時期的姿態,一張照片顯示在水池裡放著一顆帶著血肉的人頭;另一張則顯示一個人體被從喉嚨到腹股溝整個拉開,骨盆清晰可見;其它一些照片則顯示被害人在死之前被捆綁起來,擺出各種淫蕩的姿勢。整個密爾沃基都被震驚瞭。事後,由於發現警察局在克內拉克事件中的消極作為,在當地引發瞭大規模的憤怒情緒。

達莫隨後承認瞭一切罪行,交待瞭其它屍體的埋藏地點。他因為16件殺人案件而被起訴。有案可查的殺人案件實際上是17起,不過因為史蒂夫·托米的屍體找不到瞭,所以並沒有提出起訴。他被判處瞭957年徒刑。在1994年12月28日,達莫在哥倫比亞監獄中被人殺死瞭。殺人者是一個黑人,在這之前,他還殺害過一個種族主義者。起因是他們倆和另外一名罪犯在打掃房間衛生,達莫和這名黑人互相爭吵起來。最後這名黑人抓住達莫的腦袋拼命往墻上撞,達莫當場就死掉瞭。

人性剖析

對於許多人來說,達莫死掉未嘗不是一件好事,畢竟在長達13年的時間裡,他殺死瞭17名男性,實際數目可能還不止這些。這些案件幾乎從來沒有被破獲,直到達莫被捕以後才將它們聯系起來。達莫的陰影也是在被捕以後才真正為人所知。達莫這個人,以及他的作案手法構成瞭有趣的矛盾。很顯然,達莫從來不殺女性,這或許是由於他的同性戀傾向所導致的。而且,表面看起來,達莫也是一個比較安分的人,事實上,他的其它行為看起來也的確如此。達莫雖然談不上英俊,但還算文雅。他盡管和父母關系不好,但是從未和父母產生過很大的沖突。與其它連環殺手,如埃德蒙·肯珀等相比,他算是一個“正經人”瞭。很難猜想,這樣一個人如何產生殺人動機,能夠在面對被害人的呻吟、鮮血和屍塊的時候無動於衷。在達莫自己的陳述中,一個不斷出現的動機就是,他試圖阻止別人離去,試圖避免被拋棄。而達莫還指出,自己早在14歲就想殺死人,然後同他們的屍體做愛。似乎達莫對於屍體有一種迷戀,就像他自己所說的,他喜歡內臟剖出來的顏色,和剛殺死的屍體所散發的熱氣,這使得他產生極強的性亢奮。同時,他會將被害人屍體的肉割下來吃掉,這樣,被害人就能在他身上得到重生。他嘗試過很多種調味品,還把屍體的肉和其它肉類一起做,讓它們嘗起來更好吃。同樣,達莫由此獲得瞭極強的亢奮。他還嘗試過吸血,不過覺得口味不大好。達莫總是想出各種方法來折磨被害人,以滿足自己的欲望。例如他會將被害人的前額敲開一個洞,往裡面放進一些鹽酸,有時被害人要這樣過上一兩天才會真的死去。但是,這一點仍然很難解釋他如何產生殺人的動機。一個可能的原因在於,達莫尋求控制感,以躲避孤獨感和被遺棄感。他希望被害人能夠以某種方式和他呆在一起。但是,這一點仍然很難解釋他如何產生殺人的動機。

或許正像達莫自己所說的那樣:“我總是被自己的沖動所驅使,我不知道怎樣來消除它。我其實對此並不滿意,因此我可能是想滿足另外一些願望。但是,結果就是這樣,數目不斷上升,最後無法收拾……”。最後還有一點值得說明,達莫似乎奉信魔鬼,他說:“我不知道是否有上帝,是否有魔鬼。但是我覺得他們都在影響我。”他收集紀念品得一個重要原因,似乎是為瞭收集各種力量,來幫助自己更為強大。

社會萬象

達莫兒時是一個性格內向同時相貌非常出眾(漂亮得幾乎有些象小女孩)的男孩,他在六個孩子中排行第二,卻得到父母格外的關愛。達莫四歲時接受過疝氣手術,這讓他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感到“害怕和不適”;由於面容清秀,達莫更是屢遭鄰傢男孩的性騷擾,上述原因使他自幼便對性產生一種逆反心理,亦或是性錯亂心理,而且還直接影響到使他成年以後無法進行正常的性行為。達莫10歲的時候便喜歡拿小動物做“試驗”:他將它們的屍體進行分割,並用硫酸類液體處理屍骨—-這幾乎就是他日後連環殺人“標準”作案手段的雛形。

達莫的父母經常發生口角,這種傢庭的不和睦最終以離婚收場,父母離異對達莫心理上造成的傷害使得他變得愈發孤僻。達莫中學畢業後沒能考入大學,隻得入伍服役,但是又因為酗酒而被強制退伍。退伍後的達莫進入瞭密爾沃基市的一所工廠工作,在那之後他開始經常出入同性戀酒吧並結識瞭史蒂夫·托米——他自1978年之後選定的第一名被害人,而殺死托米成為他徹底瘋狂的開端,持續至1991年,達莫作案的時間間隔越來越短。

達莫極端殘忍的暴行還反映出美國社會當時存在的一個弊端,那就是美國社會普遍對弱勢團體(尤其是有色人種)的忽視,甚至是歧視。密爾沃基市是一座工業城市,城市中大量的廉價勞動力主要是來自發展中國傢的移民。達莫就居住在移民區,而他的被害人大部分是非洲裔、亞裔和西班牙裔的移民。在案件偵察過程中,對於警方而言“一位三十歲上下的白種人男性必定是一位守法公民”幾乎是一種思維定式,所以達莫根本就不曾進入警方懷疑范圍;更有甚者的是,1991年5月27日,達莫將被害人辛薩索芬誘拐至傢中並給他服用毒品使他昏迷,這時達莫決定出去買一些酒來以備接下來的“狂歡”,等到他回傢的時候卻看見處於半昏迷狀態的辛薩索芬半裸著身體正試圖在和兩名警察(均為白種人)說話,達莫忙走上前去向警察解釋說這個男孩已經19歲瞭,是他的“情人”,隻是由於喝醉瞭才這副模樣跑到大街上,而這兩名警察幾乎沒有做什麼詢問就將辛薩索芬送回瞭達莫的魔掌。案發後經追查,那兩名警察原來是種族主義者。

縱觀本案不難發現:一方面,移民聚集區的警方大多對有色人種帶有歧視,而對於有色人種的權益更是缺乏保護(相對於白種人而言);另一方面,警方對移民管理不利,對於大量非法入境的移民疏於管理,對他們的死活就更是不聞不問瞭。達莫本人是否是一個種族主義者不好妄斷,但是他作惡十餘年才被抓獲與他作案的地區以及選擇的侵害對象是密不可分的,也可以說,正是當是橫行移民聚集區的種族歧視主義保護瞭這個惡魔。對於達莫而言,被捕完全是一個“意外”:1991年7月22日,當他對居住在自己傢附近的一名黑人青年特雷西·愛德華斯再次伸出魔爪的時候,愛德華斯掙脫瞭手銬逃離後報瞭警,警方在接到報案後來到達莫傢中核實情況,而他房間裡及冰櫃中大量的碎屍與頭顱終於使案件得以浮出水面。

達莫的連環殺人案被曝光後,密爾沃基市發生瞭旨在抗議美國政府縱容種族政策的大規模民眾暴動。也許是部分迫於社會輿論的壓力,達莫最終被判處瞭十五個無期徒刑(合並執行有期徒刑957年),他長期被安排在單獨的囚室囚禁,但這並未能阻止一名25歲囚犯克裡斯托夫·斯卡沃在1994年11月28日尋找機會殺死瞭他,這名自稱“上帝之子”的囚犯聲稱殺死達莫是“替天行道”。不管怎麼說,這個惡名昭著的食人狂魔最終還是沒能逃脫正義的懲罰,盡管這是遲來的、以暴易暴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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