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聯系單、變更單、簽證單使用說明!

  工程聯系單

  工程聯系單可以說幾乎所有的參建單位都可能使用。發包人、監理、承包人、材料設備供應商等,都會以工程聯系單的抬頭,向有關單位發文。工程聯系單是參與工程建設的建設、設計、監理和施工單位,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為協調處理各種工程事件,單方出具的書面聯系文書,一般由出具方簽字蓋章。其內容僅作為聯系工作的情況表述,不作為最終事實的確認,如其內容實際成為施工事實的須另行辦理簽證單予以確認;如其內容涉及設計變更的須按規定另行辦理設計變更通知單或者技術核定單。工程聯系單不作為工程事實確認的依據,也不作為辦理竣工增減結算的依據。

  工程聯系單通常都是使用在不會產生工程費用或直接產生嚴重後果的場合。比如通知承包人來開會,或者通知停水停電,提醒註意節假日的工作安排等等。有時工程聯系單也會通知產生費用的項目,比如上級領導要來視察,通知承建商“清水灑街”,這顯然要產生費用,但這個時候工程聯系單仍僅產生“通知”效用。費用的確認與獲得,必須走“工程簽證”才會被確認。沒有走後面的流程,視為承包人沒有費用要求,不論事實是不是產生瞭費用。所以常規理解工程聯系單都是不產生費用的日常事項。如果產生瞭費用或其他聯帶事項,就會激活“工程簽證”等相關流程。

  工程變更單

1、設計變更單和技術核定單統稱為工程變更單

  1.1設計變更是指對原施工圖紙和設計文件中所表達的設計標準狀態的修改、完善和優化。設計變更僅包含由於設計工作本身的漏項、錯誤等原因而修改、補充原設計的技術資料,是施工圖紙的組成部分,也是編制竣工圖紙的依據。

  1.2技術核定單:在施工過程中,非圖紙設計原因而發生的對原設計圖紙的變更均須辦理技術核定單。技術核定單表述的內容是非設計原因造成的設計變更,所以首先必須根據設計變更產生的原因分清責任後,再按照合同有關規定明確其是否作為辦理竣工增減結算的依據。技術核定單僅作為技術資料予以辦理,而其本身不作為辦理竣工增減結算的直接依據資料,須由相關單位(包括承包人和發包人)根據技術核定單內容在技術核定單內容實施完成後,另行辦理相應簽證單予以確認。無對應簽證單的技術核定單無論其內容如何,均視為其相關費用已包括在合同承包總價范圍內,不得再行辦理竣工增減結算。

2、工程變更的主要類型

  2.1由於設計單位的施工圖出現錯、漏、碰、缺等情況,而導致做法變動、材料代換或其他變更事項;

  2.2由於發包人改變建設標準、建築結構、局部做法、使用功能、增減工程內容,而導致做法變動、材料代換或其他變更事項;

  2.3由於發包人、監理單位、承包人、政府部門等采用新工藝、新材料或其他技術措施等,而導致做法變動、材料代換或其他變更事項;

  2.4由於承包人因施工方法、施工程序、施工材料和施工機械等原因,不能按圖施工須變更設計的;

  2.5承包人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須變更設計或者采用補強措施的;

  2.6由於銷售部、客戶要求提出變更,而導致做法變更、材料代換或其他變更事項。

  工程簽證單

  1、工程簽證是指工程索賠,主要包括工期索賠和費用索賠兩個方面。簽證的方式包括承包人向發包人簽證,也包括發包人向承包人簽證。

  2、工程簽證單產生的原因,有技術核定單產生的簽證、工程聯系單產生的簽證和其他現場原因直接產生的簽證等。

  3、工程簽證單的辦理應該在其表述內容施工完成後方可辦理。

  4、工程簽證單本身不屬於技術資料,其內容不作為編制竣工圖紙的依據。工程簽證單須經發包人和承包人分別簽字蓋章後方始生效,監理單位作為見證方簽字蓋章予以見證。

5、工程簽證的主要類型:

  5.1因設計變更導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需註明設計變更編號);

  5.2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種技術措施處理;

  5.3在施工過程中,由於施工條件變化、地下狀況(土質、地下水、構築物及管線等)變化,導致工程量增減,材料代換或其他變更事項;

  5.4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人施工的零星工程;

  5.5合同規定需實測工程量的工作項目;

  6、所有的工程簽證單都必須使用發包人規定的標準表格(見附件),並明確以下內容:編號、工程名稱、發生的時間、發生的部位或范圍、變更簽證的內容做法及原因說明、增加的工程量、減少的工程量、相關圖紙說明。

  7、零星用工、機械臺班的簽證:在工程簽證中原則上不以零工、臺班形式出現,如有特殊原因需發生零工或機械臺班,必須由工程部負責人同意後方可進行簽證。

  8、所有工程簽證單隻有加蓋發包人指定印章才能生效,承包人也應加蓋有效印章。

  工程簽證單的費用結算

  1、一旦有費用事項發生,不論是工程聯系單激活,或現場條件遇到地下障礙,或者管理原因,承包人都應該申報“工程簽證單”。工程簽證單都是由承包人向發包人現場工程師申報,經審批同意後,對工程簽證事實的工程量進行確認。在發包人內部,這一塊的流程由工程部與造價部聯合完成。

  2、工程量確認後,承包人並不是就可以直接拿錢瞭。要根據確定的工程量,重新進行價款事項的審核確認。在發包人內部由造價部主辦,審核結果報發包人公司領導簽字確認後,以公司確認的形式,向承包人確認已簽證工程的價款額。

  總結

工程聯系單

  1、工程聯系單是參與工程建設的建設、設計、監理和施工、材料設備供應單位,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為協調處理各種工程事件,單方出具的書面聯系文書,由出具方簽字蓋章。

  2、內容僅作為聯系工作的情況表述,不作為最終事實的確認,如其內容實際成為施工事實的須另行辦理簽證單予以確認

  3、如工程聯系單內容涉及設計變更的須按規定另行辦理工程變更單。

  4、工程聯系單不作為工程事實確認的依據,也不作為辦理竣工增減結算的依據。

工程變更單

  工程名稱:承包人:變更單編號:

  註:1、適用范圍:註明對應的圖紙樓號、軸線,適用的房型及樓層等有效內容。

  2、造價部的估價僅作工程變更項目的決策參考之用,非最終核定價款,不作為結算依據。

  3、技術核定以發包人最後認可為準,重要的技術核定以及設計單位提出的設計變更需設計單位確認。

  4、本單經發包人工程部主管或發包人總工簽字後加蓋技術專用章,本單無技術專用章無效。

  5、客戶要求的變更由營銷部填寫,其餘由工程部負責填寫,相關責任人完成,工程部簽發,提出人的要求可另作為本單附件。造價部、審計部門留存原件一份,承包人留存原件兩份,提出部門、工程部、監理單位留存復印件一份。變更內容欄打印填寫,手寫及修改無效。

  6、本單審批通過後,由工程部按承包人、分合同連續編號(總包需分專業)。

工程簽證單

  工程名稱:簽證編號:

  註:1、適用范圍:註明對應的圖紙樓號、軸線,適用的房型及樓層等有效內容。

  2、工程簽證單由承包人在簽證事項完成後填寫,相關責任人完成,工程部簽發。造價部、審計部門留存原件一份,承包人留存原件兩份,工程部、監理單位留存復印件一份。簽證內容欄打印填寫,手寫及修改無效。不蓋發包人技術專用章無效;沒有完成情況及質量驗收情況說明,不予結算。

  3、工程簽證單審批通過後,由工程部分承包人、分合同連續編號(總包需分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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