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國告訴你,啥是司法考試

司法考試基本情況介紹

  一、司法考試簡介

  國傢司法考試是國傢統一組織的從事特定法律職業的資格考試。初任法官、初任檢察官和取得律師資格必須通過國傢司法考試。國傢司法考試前身為律師資格考試,自2002年後,增加瞭檢察官考試和法官考試兩類系統內部職業資格考試考核,統稱為國傢統一司法考試。

   考試主要測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國傢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和評卷,成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 國傢司法考試辦公室公佈。國傢司法考試的考試成績一次有效。通過國傢司法考試的人員,由司法部統一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二、司法考試內容

   根據《國傢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的規定,國傢司法考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2016年國傢司法考試科目 包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法制史、憲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商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 際經濟法、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共15門科目。

  對上述內容與科目,應試人員應分別從瞭解、理解、熟悉等三個能力層次予以把握:

  ——瞭解,要求對相關法律知識、規定能夠準確再認、再現,即知道“是什麼”;

  ——理解,在瞭解基礎上,能夠深刻領會相關法律知識、原理及規定,並藉此解釋、論證觀點,分析現象,辨明正誤,即明白“為什麼”;

  ——熟悉,要求能夠靈活運用相關法律原理、觀點和方法,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綜合分析、解決理論和實際問題,對社會法律現象和實務作出正確判斷和評價,即清楚“怎麼辦”。

  三、司法考試方式

  司法考試采用閉卷考試的方法,考試實測共兩天、分四場進行,一般考試時間為9月的第三個周六和周日。

  2016年國傢司法考試考試試卷共四張,試卷結構如下:

   試卷一:本卷共100道試題。由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不定項選擇題組成。其中單項選擇題50題,每題1分;多項選擇題、不定項選擇題50題,每題2 分。本卷分值150分,考試時間180分鐘。本卷科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法制史、憲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 度與法律職業道德。

  試卷二:本卷共100道試題。由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不定項選擇題組成。其中單項選擇題50題,每題1分;多項選擇題、不定項選擇題50題,每題2分。本卷分值150分,考試時間180分鐘。 本卷科目: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三:本卷共100道試題,由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不定項選擇題組成。其中單項選擇題50題,每題1分;多項選擇題、不定項選擇題50題,每題2分。本卷分值150分,考試時間180分鐘。本卷科目: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

   試卷四:本卷主要由簡析題、分析題、法律文書題、論述題等題型組成。本卷分值150分,考試時間210分鐘。本卷科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 學、憲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本卷設置若幹選作題,應試人員選擇其一作答;應試人員若全部作答,隻評判書寫 在前的一道試題。

  以上四卷總分為600分。應試人員必須參加以上四卷的全部考試,四卷中任何一卷不得為零分,且通過當年國傢司法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線,才可依法申請法律職業資格。應試人員各卷的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四、司法考試的運作流程

  總體上來說,從司法考試大綱公佈之日到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大致要經過7個階段:

  第一階段 司法考試大綱公佈(4月下旬)

  司法考試大綱是考生復習的指南,每年的司法考試能夠一般是在4月下旬公佈。每年對大綱中新增刪的考點考察力度較大,應當引起考生的足夠重視。

  第二階段 司法考試有關事項公告(5月下旬)

  司法部就司法考試有關事項的公告一般在5月下旬到6月初這段時間出臺。公告將就報名的資格和條件、報名的方式,時間和地點、報名所需要的材料,考試的時間,考試的內容,方式和科目,試題參考答案異議,考試成績與資格授予等一系列問題做出具體的規定。

  第三階段 司法考試報名階段(6月上旬-7月中旬)

  以2016年為例,國傢司法考試實行網上報名方式,報名時間為6月16日至7月5日。報名人員通過網上填報個人信息、上傳照片、交納考試費、下載打印準考證。

  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絡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報名的,可在報名期限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

  各地具體報名事項,特別是需要現場辦理的報名事項由當地司法行政機關向社會發佈公告。

  符合規定報名條件的現役軍人,應當在軍隊司法行政部門報名。

  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具有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2.本人畢業證書。

  本人畢業證書應當能夠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網站查詢或認證。

  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報名時須具有所在學校出具的格式證明(在司法部網站下載)和本人學生證。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須具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3.申請享受放寬政策人員,須具有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戶籍。網上報名時,應上傳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電子照片。

  4. 本人電子證件照片。

  報名人員應當提供符合規定格式(寬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個月內彩色(紅、藍、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片。此照片將作為本人準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報名人員應當如實、準確填報個人信息,對上述報名信息作出真實有效承諾。

  報名成功後需要在網上繳納考試費用。

  2016年報名條件如下:

  1.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傢司法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5)品行良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自治縣(旗),各自治區所轄縣(旗),各自治州所轄縣;國務院審批確定的十四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所轄縣(縣級市、區)和國 傢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級市、區);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的縣(縣級市、區)(不屬於國傢或者省扶 貧開發工作重點的縣級市、區除外);內蒙古、廣西、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區所轄縣(縣級市、區);重慶、陜西省 (市)所轄縣(包括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級市、區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縣級市、區);西藏自治區所轄市、地區、縣、縣級市、市轄區,可以將報名學歷 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法律專業專科學歷。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適用以報名人員報名時戶籍為準,報名時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可以申請享受放寬政策。

  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傢司法考試。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傢司法考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傢司法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傢機關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公證員執業證的;

  (3)被處以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傢司法考試期限未滿或者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傢司法考試的;

  (4)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騙取報名的。

  3.已經領取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已經領取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本科以上畢業證書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傢司法考試。

  第四階段 考試階段及答案公佈、異議階段(9月中旬-9月下旬)

  司法考試時間一般是9月第三個周末的兩天。 2016年國傢司法考試時間為9月24日、25日。

  試卷一:9月24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9月24日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三:9月25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四:9月25日下午14:00—17:30,考試時間210分鐘。

  考試的命題范圍以司法部制定並公佈的《2016年國傢司法考試大綱》為準,司法考試采用閉卷、筆試的方式。考試分為四份試卷,每份試卷分值為150分,四卷總分為600分。

  考試結束後,司法部會及時公佈司法考試試題及答案,並允許考生對答案提出異議。

  第五階段 關於成績查詢、合格分數線、法律資格申請及證書頒發的公告(11月下旬或1月初)

  2016年成績查詢方式可以通過司法部網站、中國普法網和中國普法微信公眾號查詢本人成績;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成績通知單

  2016年國傢司法考試成績查詢時間為11月20日。

  2016年司法考試分數線

   全國合格分數線為360分。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分為四檔,其中:西藏自治區合格分數線為280分;內蒙古、廣西、寧夏、新疆4個自治區,四 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5個省的自治州、自治縣合格分數線為305分;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5個省所轄縣(市、區)合格分數線為310分;除 上述10省(區)外,全國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為315分。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的,單獨確定合格分數標準。

  第六階段 申請資格授予階段(12月中上旬)

  通過國傢司法考試的應試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報名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申請,並按照司法行政機關的要求提交有關材料。

  提交的材料有:

  1.本年度國傢司法考試成績通知書

  2.身份證及復印件。符合放寬報考條件、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還須提供本人戶口薄(由受理申請機關審驗後退回)及復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同一底片2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片3張;

  5.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備註:應屆畢業生通過司法考試的應在來年拿到畢業證後才能申請領取資格證,一般在六、七月份,具體事項可參照當地司法局的通知。

  第七階段 領取職業資格證階段(來年的2月底到3月初)

  領取資格證書所需要材料是身份證,準考證,學歷證書,還有符合規定要求的照片和費用,具體時間以報名當時的司法局公告為準。

  五、司法考試的改革方向

  2015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瞭《關於完善國傢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瞭完善國傢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目標任務和重要舉措,拉開瞭司考改革的序幕。

  《意見》強調,完善國傢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必須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要堅持正確方向。堅持黨的領導,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按照政治過硬、業務過硬、責任過硬、紀律過硬、作風過硬的要求,選拔培養社會主義法律職業人才。

  二要堅持整體規劃。加強頂層設計,註重整體謀劃,確保國傢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各項改革措施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

  三要堅持遵循規律。遵循法治工作隊伍形成規律,遵循法律職業人才特殊的職業素養、職業能力、職業操守要求,按照法治工作隊伍建設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標準,科學設計和實施國傢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提高法律職業人才選拔、培養的科學性和公信力。

  四要堅持積極穩妥。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隻對新進法律職業崗位人員實行考試和職前培訓,促進新舊制度妥善對接。

   《意見》明確瞭法律職業的范圍和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條件。在司法考試制度確定的法官、檢察官、律師和公證員四類法律職業人員基礎上,《意見》將部分涉及 對公民、法人權利義務的保護和克減、具有準司法性質的法律從業人員納入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范圍。《意見》還分別從思想政治、專業學歷條件和取得法律職業資 格等三個方面,明確瞭法律職業的準入條件。

  《意見》規定,建立健全國傢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將現行司法考試制度調整為國傢統一法 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改革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內容,加強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科學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意見》要求,建立法律職業人員任職前培訓制度,統一 職前培訓的內容和方式,加強職前培訓的組織保障。為完善對法律職業資格的管理,《意見》提出,要加強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建設,建立法律職業資 格檔案管理和信息發佈制度,建立法律職業資格暫停、吊銷制度。同時,為實現由司法考試制度向國傢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平穩順利過渡,《意見》要求做好相 關制度銜接工作。

  對於廣大考生影響最大的就是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條件的改變,具體如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 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並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 以上學位或獲得其他相應學位從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參加國傢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並獲得通過,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這就提高瞭廣大非法本專業考生的參 加考試的門檻,因此對於許多非法本專業的學生來說,2017年可能就是自己參加司考的最後一次機會瞭。

  六、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價值

  對於法學專業考生的價值

  1.具有法律資格證書是法律從業人員進入國傢有關機關的通行證

  國傢司法考試作為一種資格考試,與法律職業相銜接,是從事執法部門工作如檢察院、法院、公證員及律師的必須“通行證”。如果沒有這個通行證,則一輩子在法、檢系統做內勤、書記員也有可能。

  2.具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是法律在職人員晉職的有利條件

  據統計,2014年法院、檢察院系統、法律服務行業和國傢機關工作人員報考司法考試的人數可觀,近16萬人,占總人數的44%。2015年司法考試報名人員中,已在法院、檢察、律師、公證等行業從事相關法律工作的人員約占34%。

  3.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是投身於律師行業的必要條件

   我國律師制度發展的歷史較短,很多制度和規定離國際標準還有一定的距離。我國現階段的執業律師的數量仍然較少,特別在偏遠的地市,律師的數量更是嚴重與 當地的社會需求不成比例。因此,我國現階段對律師的需求量非常大,而且國傢的有關政策和法律也為律師制度的發展創造有利條件,比如2007年大刀闊斧地對 《律師法》進行瞭修訂,擴大瞭律師的訴訟權利,加強瞭對律師人身權利的保護,從而為律師的成長創造瞭良好的社會環境。

  4.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也是進入國企、外企從事法務工作的通關法寶

   在法治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下,公司、企業對法律的需求越來越強烈,公司企業的正常運轉,風險機制的設置,合同的簽訂和履行,公司員工的管理和權益保護等 等,無不需要法律的保障。因此,對法務工作人員的需求也越來越多。顯然,通過國傢司法考試,進入公司從事法務工作也是法律專業學生求職的另一條途徑。

   總之,無論是要進入國傢司法機關,還是從事律師服務行業,還是進入公司從事法務工作,還是為瞭體現個人的價值和榮譽感,通過國傢統一司法考試都將是擺在 法律專業人員面前的首要問題。早通過一年,減少的或許隻是幾個月的復習時間,但收獲的卻是不可多得的就業機會和職業機遇。

  對於非法專業人群的價值

  在司法考試的大軍中,非法專業占的比重也有逐年遞多的趨勢,為什麼如此多非法律專業的考生要參加司法考試呢?法律職業證書對於他們又有什麼重要意義和價值呢?

  1.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是非法專業畢業生增加就業機會和選擇機會的附加值

   當前大學生就業壓力大,很多人在大學期間就開始積極積累就業的資本,自願報名參加各種證書考試。而由於法律職業證書的含金量大,更是成為眾多學生追捧的 對象,特別是一些外語專業、管理專業、財會專業的考生更是將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作為必考證件。實踐也證明,這些擁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非法專業人員在就業上 要有更多的選擇和更強的競爭力。復合型人才也越來越成為招聘單位所青睞的對象。

  2.法律職業證書是實現自身追求目標和理想的轉折點

  很多非法律專業的人員對法律知識充滿瞭濃厚的興趣,但是卻苦於在學生時代無法作出自己的選擇,在就業時選擇瞭雖然是自己專業但卻不是自己感興趣的工作。而國傢統一司法考試則能為其重新就業提供契機。

  3.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為在職人員增強從業競爭力,降低失業風險

  人們考證的心態已經從當初的拿文憑、拿上崗資格之急需轉變為證明自己有多種能力,是事業發展的敲門磚,並且多多益善,以備不時之需。許多職場人士面臨越來越多的職業壓力,許多人在下班後、周末等參加崗位培訓成瞭都市的一大風景

  4.考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是學習法律知識、運用法律知識的有力途徑。

   生活中瞭解一些法律知識是非常重要的,比如買房子的時候,如果不懂得法律知識,無論是在簽訂合同還是房款的支付都得征得律師的意見然後行事,這樣才能規 避好多的風險,而如果自己懂得些法律這些事情就更好處理瞭。其次在關於失業勞動補償方面,如果自身不瞭解相關的勞動法律知識,不知道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的 基本權益,就必然吃大虧。所以參加司法考試即使沒有通過司法考試,但在復習的過程中所學到的法律知識對於個人來說也是終身受益的。

  所以,你還等什麼呢?快來加入司法考試的大軍吧,一起來感受司考的熱情和激情,向司考挑戰!向法律挑戰!你將受益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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