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年同志的婚姻”這件事

10年前,我22歲。那時大四,課程很少。我幾乎每個月都會從學校返回成都的傢中。有一個周末,我比以往提前瞭兩三個小時坐上回傢的大巴。

我要去見一個網友。

十年前沒有微信,沒有各種顏色的APP,智能手機也剛出現不久。我們在網絡上認識同類的途徑有聊天室,天涯論壇,貼吧。我跟這位網友就是在聊天室裡認識的。他的傢剛好離成都新南門車站不遠,所以在認識瞭一個月後決定在回傢途中與他見一面。

他給我發過他當兵時的照片,也誠實地告訴我他現在34,比以前胖瞭一些。

那時的我對他這個年齡的生活狀態充滿瞭好奇。我想知道,以後的自己可能會是什麼樣子。

我特意選在早上與他見面。他騎著自行車來車站接我。本人跟照片中變化挺大。有些禿頂,頭發軟軟地趴在腦袋上,一條腰帶將肚腩勒得更加明顯突出。

他住在一個老小區,傢在頂樓,沒有電梯。一間一室改成的小兩室,傢中物什有些舊但還算幹凈。應該是當兵養成的習慣。

一進門就給我倒水遞水果,顯得很熱情。坐下後,他有些局促地問我,是不是對他有些失望。我說還好。

他給我講瞭自己在部隊裡的一段感情。

剛進部隊的時候,他的班長對他很照顧,所以他幾乎沒怎麼經歷過老兵欺負新兵的部隊傳統。他疊不好被子,班長會不厭其煩地教他;他體能不好,班長會單獨對他進行一些體能訓練,讓他能跟上其他新兵;還有一些細枝末節的事情已經記不太清。就是在這樣特殊的環境下,他對班長的依戀越來越重,兩人的感情也超越瞭普通的戰友關系,並發生瞭實質的接觸。

這段關系維系瞭幾年(他當瞭不止兩年的兵,好像是特殊的兵種,具體已經忘瞭),退伍後兩人回到瞭各自的城市。不時會有些聯系,說些傢長裡短,工作瑣事。班長很快娶妻生子,他甚至還當瞭班長孩子的幹爹。隻是兩人都很默契地沒有再提起部隊裡的舊事。

他在跟我講述這些過去的時候,有意無意地想要靠近我,我將身子挪瞭挪盡量不接觸他。兩三次下來,他也就放棄瞭。後來我瞥見他臥室床頭上掛著的結婚照。我問他,你喜歡你老婆嗎?你到底喜歡男的還是女的?

他沒有正面回答我。

他說他退伍後,被分配到一個機關上班。不久後認識瞭現在的老婆,談瞭兩年戀愛,然後結婚,現在孩子差不多4歲瞭。就這麼一步步按著看得見的軌跡往前走。他有時會想起班長,總覺得生活裡少瞭什麼。

我問你其他同事朋友知道這段經歷嗎?

他反應有些激烈,說怎麼可能,在他們眼中這是變態的行為。

我走的時候,他說想抱抱我,我答應瞭。他抱住我的時候,我有過一絲困惑:隱藏自己最真實的情感,按部就班地結婚生子,就是我們同志的最終歸宿嗎?

但在踏出他房門的那一刻,我告訴自己,我要對自己負責,遵循自己的意願去生活。

在以後的這十年,相識瞭不少同志朋友。

朋友A來自農村,傢中父母都是樸實的種地人。他們村子的同齡人幾乎不到20歲就當爹當媽瞭,他拖瞭一年又一年,被逼得走投無路的時候跟父母出瞭櫃。他的父母無法理解男的為什麼會喜歡男的。爸爸氣得狠狠毆打他,他不懼;可當他的媽媽跪在地上一遍一遍苦苦哀求他結婚時,他妥協瞭。

朋友B畢業後考進瞭自己城市的公務編制,年近三十沒有成傢。他學歷優秀,工作勤勤懇懇,能力出眾,卻一直沒有得到提拔。在一次酒後,他的直接領導借著酒意告訴他,你現在沒有成傢,組織上認為你心性未定,你趕緊結婚吧,年紀再大就走不上去瞭。他妥協瞭。

朋友C畢業後南下闖蕩數年,談過三場戀愛,最後一場以對方的結婚告終。他身心俱疲回到傢鄉,老老實實接受傢中安排的相親。一年後孩子出生,與圈中人再無聯系。

曾經的我並不能理解他們的這些行為。

我告訴自己:父母總歸是愛自己孩子的,他們為瞭孩子的幸福一定可以接受;而且現在都什麼時代瞭,我們不能被道德被親情綁架;至於工作,夠吃夠用就好,不升職就不升職,大不瞭換份工作從頭再來。

現在,我也終於走過瞭三十這個門檻。每天睜開眼就要開始面對背負著的各種經濟債務與生活責任,身邊的同事朋友早已成婚成傢,傢人日漸衰老出現病癥,自己的體力精力熱情也日益衰退,熬一次夜如同生一場不大不小的病。

這時的我對曾經的他們有瞭不一樣的理解。

我也曾有過初生牛犢的傻氣,做過改變世界的英雄夢,說過燕雀安知鴻鵠之志的豪言壯語。後來我挨過生活的錘,吃過社會的虧,受過成長的苦。我漸漸知曉並接納瞭一個事實:

我是一個普通人。

有人離群索居,有人移民國外。但不是每一個人都可以不顧一切拋開社會和傢庭角色,按照最真實的自我生活。

同志不能,非同志也不能。

大多數的我們,是生活在現代社會,有七情六欲,有物質精神需要,受到傳統文化、公共道德與法律法規約束的普通人。

標題中有這樣一個詞:中年。

我在網上搜索瞭一下中年的定義。

中年,是年齡段,介於"青年"和"老年"之間的年齡,沒有明確的年齡劃分,一般是指30至59歲的年齡。那麼姑且按照20年的差距,我們這個年齡階段的父母在50至79歲。

按照這個定義,我不屬於“青年”階段,我不再是生龍活虎的年輕人,而我的父母一輩也早已經老去。

我能接觸到的我們這一輩的父母,他們大多並沒有接受過很好的教育,他們並不是知乎上知書達理,思想開明的“別人傢父母”。結婚生子,傳宗接代在他們眼中,是屬於天倫人理,不容置喙的事。

2001年,《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第三版才將同性戀從精神疾病名單中剔除。所以在他們根深蒂固的觀念裡,同性戀是精神病。是病,就是不對的,必須醫治和矯正。

80年代的人在新舊時代的巨大變革中出生,這個階段的我們接受瞭嶄新開放的生活觀念,個人主義思想愈發蓬勃,卻必須面對沒能積極跟上時代的父輩。我絕對沒有苛責他們的意思。我經常問自己,如果我處在他們的年紀和擁有他們的生活經驗,我能比他們做得更好嗎?更遑論70年代甚至60年代生人的父輩?

這裡會出現另一個必須面對的問題。

同志的這種婚姻,對不知情的另一半來說,是否算“騙婚”?是否剝奪瞭對方尋求愛情的權利?這種行為是否不公平不道德甚至可恥?

“騙婚”的定義是什麼呢?

大多人的理解是:如果同志以隱瞞性取向的方式與異性結婚稱作騙婚。

我還看到過另一種解釋:如果用愛情來定義,那麼隻要不是全部因為愛情而結合在一起的婚姻行為都叫騙婚。這樣的解釋有些絕對化,卻也有一定的道理。

那些已經步入“正常”婚姻的中年夫妻,全部都是因為愛情嗎?因為房子,因為戶口,因為工作,因為“年紀大瞭”,因為“上車補票”,這些行為算不算廣義上的“騙婚”?

這裡需要提及另一類人群—-雙性戀。

他們可以喜歡同性,也可以喜歡異性,並會有一定的偏向性,但是無論哪種性別的伴侶,他們都可以接受。

此類人群的數量並不在少數。

所以,對於已婚同志(包括雙性戀),如果他能不再四處尋花問柳,安分守己地扮演好自己的傢庭角色,完完整整地為自己的選擇負責,我是認可的。

對於背著伴侶四處招惹的同志,我是厭惡的。但這種厭惡等同於對直婚中出軌行為的厭惡,不應該因為他是同志而順帶厭惡同志這個身份。因為這樣的人,就算不是同志,他一樣會在婚姻關系裡做一個出軌者。

我不是為瞭自己也要進行這種形式的婚姻去辯解和洗白。

我是一個堅定的不直婚者。我絕對不會在對方不知道我性取向的情況下與之結婚。我隻是試著去理解上述人群的行為,但不代表我要贊同和仿效他們。

情感是很復雜的,婚姻也是,生活亦是。很多艱辛曲折糾結磨難若非親歷,他人是無法完全感同身受的。每個人都是按照自己的經驗積累和情感喜好來判斷是非好壞,勢必出現認知偏差。我們能做的不一定是去贊同和接受,但至少可以試著去分析和解釋。

以上談論已經走上結婚生子這條路的中年同志。當然也有沒結婚的。

在日常生活中,我接觸到不少的未婚同志伴侶。他們相扶多年,會一起洗衣做飯,會養貓狗種多肉,會一起逛街看電影,會一起出去旅行,也會吵架拌嘴。他們除去性別相同,跟所有的婚姻伴侶沒有絲毫不同。

還有森林畫冊,三男一宅,三川和小羊等知名同志伴侶,他們均已經公開出櫃,並相守瞭十幾年,甚至幾十年(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自行搜索)。中國第一位在媒體上公開支持同性戀者的母親—吳幼堅,當然還有一直為同志發聲的李銀河老師。他們都在不遺餘力地為同志事業做著力所能及的貢獻。

對於他們,我是尊重和敬佩的。

對於同志這一身份,社會的認同與接納比以往任何時代(特指新中國成立以後)都要高,而且我相信一定會越來越高。社會發展,意識解放是任何組織和個人都無法阻止的。在大街上能看見越來越多牽手相依的同性戀人,媒體平臺上處處都有同志活躍的身影。

臺灣地區同性婚姻也已經合法化,我們也會等到那一天的。

那時我們可以不用討論同志“騙婚”,可以將“同性戀”這個選項並進“婚姻”話題裡討論,可以有更多的人坦誠面對自己最真實的情感,自由選擇自己的人生軌跡。我知道需要時間。十年?二十年?三十年?沒事,我可以等。

誰讓我是一個無可救藥的理想主義者呢?(攤手)


文:白鹿島

封面圖:三川

我的其他回答,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看看。

男同性戀如何做到 30 歲以後的生活不可悲? – 白鹿的回答 – 知乎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7477647/answer/598188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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