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社會認知層面的賦魅與去魅

“去魅”作為一個正式的概念被馬克斯·韋伯提出是用於解釋宗教學上的問題,但是奈何這個概念實在是太經典,所以目前去魅也賦予瞭更加廣義的意義。其實人的認知事物的過程也可以視作是“賦魅”到“去魅”,對於自己不清楚的事物我們都下意識地會將其賦予一層“魅惑”,而掃除這層魅惑地過程正是獲得關於事物確切、真實的認識的過程。

當我們把個人的認知擴展到社會認知層面時,這種對於不明瞭的事情的賦魅將更加普遍,而所附加的這層魅惑也更加難以掃除。宗教說白瞭也隻是人類的一種集體認知——隻不過這種認知是被想象、捏造來用於解釋無法知道的事物的,換句話講,宗教是被社會集體賦魅過後的認知。社會層面上的賦魅不但沒有因為科技的發展而銷聲匿跡,反而借助更加便利的媒介變得更加普遍。

一:認知中的賦魅如何發生

對於一個不甚明晰的事物,大多數普通人往往傾向於獨斷論的方式進行判斷,即根據自己的經驗和一知半解立即對事物定性。對事物不甚清晰的地方我們就依靠自己的經驗和想象去填補、捏造,如此一來,我們頭腦中關於該事物的認識無疑與事物本身產生瞭一定差距。可以說我們把這件我們不甚清晰的事物“賦上瞭魅”,不過在這個階段,這層魅惑也僅僅存在於個體認知中,而且程度也不見得有多深。

當這個屬於個人的認識與他人產生瞭交互,就意味著它進入瞭社會層面,情況會變得復雜起來。這個對於某事物的判斷會被第二者進行二次判斷,第二者又根據自己的經歷、學識、偏好等對該判斷修改,事物本身的關註度卻下降。緊接著是第三者,第四者…… 就像道聽途說的故事一般,最後的判斷與事物自身相去甚遠。經過這個過程,認識並沒有變得復雜,相反,而是簡單化和極端化瞭。我們單純地截取該事物中的某一面,帶有積極因素的就捧上神壇;帶有消極因素的則打入地獄。簡單和極端讓大眾做出二次判斷更加容易,認識才能更迅速、更便捷地在社會大眾中傳播。原本該事物和我們處於平等的狀態下,我們可以正常的判斷、評價它。經過上述過程,卻好似被“神化”和“妖魔化”,平等狀態被打破,賦魅過程完成。

有瞭網絡的加持,這一賦魅過程將變得更迅速,而將這層魅惑祛除則變得更為困難。在回聲室效應的影響下,這個已經被賦上魅的認知得不到客觀的批判,認定這個認知的人們會更加將其奉為圭臬。同時人們會自發地結成某種團體——一個對於該事物有著相同認識的團體,他們拒絕聽取批評和刺耳的聲音,而是將認可,順從團體的人裹挾進來,然後繼續安睡在這樣的信息繭房中。就像宗教一樣,著瞭迷似的維護著屬於團體的“教義”,對於“異教徒”完全排外。

二:如何去除社會認知中的“魅”

妄想從外部出發,進行去魅隻會激起持有這種認知的人的強烈反彈,甚至起到相反的作用。我們可以做的就是避免更多人被這個認知裹挾進去,自動的忽視這層魅惑。要做的就是從源頭出發,在進行判斷時,采取一種類似於懷疑論的態度。當然,這種懷疑的態度不是把懷疑作為目的,而是把懷疑作為手段,我們獲取正確認識的手段。正如笛卡爾靠懷疑一切得出瞭我不能懷疑我正在懷疑這件事,從而得出瞭自己哲學的第一定理:我思故我在。我們懷疑該事物也是為瞭得到關於它的正確認知。當更多人的人懷著這種謹慎的態度去對待身邊的事物,那麼社會認知也就難以被賦上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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