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火街頭》——捍衛正義,信念自有其力量

(一)

《怒火街頭》以法律、公正、良心等關鍵詞為主題,為觀眾展現瞭不同類型的律師形象。

除瞭律師以外,還有一眾社工、小市民等,他們為瞭維護公義,守住法律的底線,做出瞭種種努力,包括冒著生命危險,與有權勢的人進行抗爭。

主角羅力亞,曾經炙手可熱、風光無限。

七年前的他,是一個為瞭贏官司而不擇手段、遊走於道德和法律灰色地帶的人。為瞭贏,他毀掉瞭一個人的大好人生、葬送瞭一條寶貴生命。

鮮血和死亡,給瞭他深刻教訓,撼動瞭他那顆麻木已久的心。

他再也無法面對自己。他沒想到,原來自己一直以來做的事情,會具有這麼大的殺傷力。

他所得到的贊賞、榮譽、光鮮亮麗,全都是以剝削他人情感、道德,以及罔顧公義、正義所換回來的。

“……我面對不瞭自己,表面上是維持公義,實際上是為瞭自己的利益,玩弄法律手段。我覺得自己很卑鄙、很虛偽,我找不到真正的自己……”

於是,在七年前的那一刻,在無辜受害者的自殺地點前,羅力亞的整個世界變得一片漆黑。他放棄名與利,放棄物質上的一切,回歸精神、靈魂的起點,試圖尋找最純粹的初心。

他用瞭七年時間,才終於沒那麼討厭自己。

“我們應該做的,是憑借自己的法律知識,和更重要的公義和良心,去幫助一些有需要的人。如果連我們也埋沒良心,人心就隻會變得愈來愈黑暗可怕,法律會淪為有錢人的遊戲,這個世界就再也沒有公正、公義可言。”

七年後,羅力亞褪去奢華與講究,一點一滴回歸初心。

為瞭不愧對律師這個身份,他駐紮在深水埗,為窮苦人發聲,為草根階層提供法律援助,為無權無勢者捍衛人權。

雖然他外表邋裡邋遢,行為舉止粗魯、不講禮儀,但這不代表他自暴自棄。在時間的沉淀下,他成為瞭一個更加熱血、更加努力為民請命的好律師。

當然,他不是一個人在奮鬥。

深水埗民間法律中心裡,有羅力亞的表弟米佐治駐守著,他是一名事務律師。

民間法律中心,同時也是社區活動中心,以丁傢富為首的一群社工、志願者,一直致力於改善底層窮困百姓的生活,他們經常為孤寡老人派米、為窮困街坊派盒飯、替街頭流浪者梳洗、剪發等。

提到律師,不少人會想象到光鮮亮麗的形象,律師們彬彬有禮,在法庭上滔滔不絕,過著富足、名利雙收的生活。但《怒火街頭》改變瞭刻板的律師形象,塑造瞭一個外表邋遢、但形象高大、飽滿且極具正義感的律師。

同時,觀眾還能從劇中看到極為真實的生活場景——社工們的工作並非一帆風順,社區中心常常為瞭幫助百姓而入不敷出,不少窮困人士沒辦法付律師費,社工、志願者需要在大街小巷籌款;市民不一定理解和支持社工、律師的工作,有些市民更因為文化水平不高而極度不配合,這時,社工等人需要付出加倍的努力和心血,才有可能將事情往前推進。失敗是常有的事,他們氣餒,但從未放棄。

羅力亞以及民間法律中心中的一群志同道合的合作夥伴,共同為深水埗的市井市民,撐起一片由法律作為保護傘的天空,他們共同為捍衛百姓權益而不懈努力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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