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1957】轟轟烈烈的社會主義改造

上一期講瞭支撐計劃經濟順暢運行的財政體系。而計劃經濟需要通過行政命令指導所有經濟體運轉,為瞭加強對各經濟體的控制,開始瞭轟轟烈烈的社會主義改造。(共3351字,閱讀需要12分鐘)


1.社會主義改造的開端

1952年9月,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書記處會議上提出:我們現在就要開始用10年到15年的時間基本完成到社會主義的過渡,而不是10年或15年以後開始過渡。

這一決定將1951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的“三年準備,十年計劃經濟建設”的新民主主義階段“時間表”大大縮短。

1954年2月,中共七屆四中全會正式通過瞭毛澤東提出的過渡時期總路線:“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到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這是一個過渡時期。黨在這個過渡時期的總路線與總任務,是要在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內,基本上實現國傢工業化和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即‘一化三改造’)。”

毛澤東直指核心說:“一化三改造就是解決所有制問題”。

轟轟烈烈的社會主義改造運動開始瞭。

2.生產合作社、農業走向合作化道路

在農村,農業生產合作社由1953年年底的1.4萬個迅速發展為1955年春的67萬個。

鑒於發展速度過快,一些地方出現瞭重數量輕質量等問題,中共中央發出瞭《關於整頓和鞏固農業生產合作社的通知》,縮減瞭2萬個質量不夠的合作社。

對此,毛澤東極為不滿。

1955年7月,毛澤東嚴厲地批評國務院副總理、農村工作部部長鄧子恢,“像一個小腳女人,東搖西擺地在那裡走路”,他對農業合作化的速度深感不滿。

後重新對計劃進行調整,要求到1958年春以前,全國大多數農村基本上實現半社會主義的合作化。

會後,在黨內外開展瞭批右傾的運動,以此為動力掀起瞭“跑步前進”進行社會主義改造的高潮。

為瞭加強農業合作化建設,主要從4個方面進行瞭支持。

(1)減輕農民負擔,提升入社積極性

1953年,政務院明確規定:“今後3年內,農業稅征收指標,應穩定在1952年實際征收的水平上,不再增加”。

通過一定時期維持農業稅征收總額不變,使農業稅負擔隨著農業生產增長而相對降低。

同時,國傢又適當地提高瞭一些農副產品收購價。

1953年,糧食收購價格提高3.99%。

1957年,對生豬收購價格大幅度提高,屠宰稅由13%降到8%。

1957年農民的收入比1952年增加瞭近30%。

(2)對農村企業從輕征收工商稅,實行照顧、保護政策

為促進農業生產,1954年修訂瞭商業稅的稽征辦法,對農民在一般縣城及專轄市以下鄉村、集鎮銷售自產農作物,一律免征臨時商業稅。

與發展農業生產、促進農業合作化運動有著密切聯系的農村信用合作社,工商稅收也給予連續幾年的免稅照顧。

稅務總局在廣泛調查研究的基礎上,1956年頒佈瞭《關於農村工商稅收的暫行規定》,12月頒發試行,這是我國歷史上第一個全國統一的關於農村工商稅的規定。

使農村工商稅收體現從寬的政策精神。對農業生產合作社自產的農、林、牧、漁產品,凡是在社內公用或分配給社員部分,以及在本社社員間相互調劑部分,都一律免稅。

對農業生產合作社附設的手工業單位,本著副業不擠專業原則,應納商品流通稅、貨物稅的產品,除集體公用部分其他均需納稅。

同時,為瞭給予一定的照顧,不征所得稅。這樣做,可以使農業生產合作社附設手工業單位,專業手工業在營業稅稅負上能大體平衡。

為瞭限制農業生產合作社過多地在城鎮設立店鋪,棄農經商,要求不論銷售自產品還是販賣商品,都要交納3%的營業稅。

(3)調撥資金支持農業基礎建設

1956年1月,毛澤東召集最高國務會議,討論《1956年到1967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草案)》,同時提出農業發展的指標:從1956年開始,在12年內,糧食、棉花每畝平均產能夠有質的提升。

為瞭實現目標,還提出瞭國傢財政支持興修農田水利、推廣新式農具、擴大優良品種、防治病蟲害等方面。

支持建立技術推廣、良種推廣、畜牧獸醫、植物檢疫“四站”等。

5年中,水利事業的投資平均每年5億元以上,逐步治理瞭水患嚴重的淮河、長江、梅河、黃河水系,相繼建設瞭梅山水庫、佛子嶺水庫、官廳水庫、三門峽水利樞紐工程。

“一五”期間共擴大灌溉面積1.1億畝,這些水利建設對於防洪蓄水、減輕水早災害、促進農業生產發展發揮瞭很好的作用。

(4)以國傢財力分配支持農業合作化

中國農業合作化運動是逐步發展起來的,由互助組向合作社發展時,有些缺乏牲畜、農具的農戶,交納入社股金困難。

國傢財政專門安排瞭7億元的貧農合作基金,先後幫助4000多萬戶貧農入社。

1955年上半年全國合作社發展到67萬個,入社農戶約1700萬戶。

1957年,全國合作社發展達到74萬多個,入社農戶占農戶總數的97.5%。

3.加快手工業的社會主義改造

在城市,中共七屆二中全會制定的對資本主義工商業“利用、限制”的政策轉變為“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即將私有制改造為國傢所有制,手工業的合作化運動迅速發展。

據1954年的統計,全國個體手工業的產值達93億元,約占全部手工業的20%。

引導個體手工業走合作化道路,是把個體所有制變為集體所有制,能夠減少中間流通環節,有利於國傢集中力量生產,增加收入。

在農業社會主義改造高潮推動下,1956年春,全國范圍內的手工業社會主義改造高潮開始出現。

北京市1月份基本上實現瞭手工業合作化,天津、南京、武漢、上海等城市也先後實現瞭手工業合作化。

到1956年底,參加手工業合作社的從業人員達到509萬人,占總人數的91.7%,產值占手工業總體的92.9%。

為推動手工業合作社發展,國傢出臺瞭一系列的積極政策。如:對貧苦藝匠、傢庭副業原不納稅的,組成的合作社免稅三年;手工業合作社在其發展過程中,新參加社員中原納稅戶不超過25%的,均可以免稅;新成立的手工業生產合作社,自開工生產月份起營業稅減半繳納一年。

這些稅收政策概括起來就是:

對困難的小的合作社進行扶持;

對剛成立的合作社進行幫助;

對有能力的合作社發展進行引導;

吸引廣大手工業者逐步走向合作化的道路。

從1955年到1957年就有2億元左右稅收減免照顧,相當於合作組織1955年全部股金的4.4倍,這對手工業合作組織興辦生產經營有很大的幫助。

在財政上,繼續撥給手工業系統各項基金和經費共達1.3億元;人民銀行也發放瞭大量的長期低息貸款,僅1956年一年就有3.8億元之多。

通過稅收上的優待,資金上的幫助,對於手工業合作組織的發展和鞏固,產生瞭很好的效果。

4.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

1953年夏季以後,國傢有計劃、有步驟地擴大加工訂貨、統購包銷的同時,開始著手進行擴展公私合營工作。

對資本主義企業實行公私合營,結合企業改造的可能、資本傢的自願,采取積極而又穩步的方針。

在工業企業中,國傢資本主義的初級形式主要有委托加工、計劃訂貨、統購包銷等。從流通領域入手,通過外部聯系進行社會主義改造。

國傢向私營企業提出加工訂貨,企業用國傢提供的原材料進行加工,完工後將產品交給國傢,領取一定數額的加工費。

加工訂貨模式,國傢掌握瞭私營企業的全部流通過程,不同程度上控制生產。

國傢稅收為瞭緊密配合這一過程,規定對接受國傢加工訂貨的工商業,進行稅收優惠,讓公私合營顯得很有實惠。

在1956年,繼農業合作化高潮的興起,在全國范圍內出現瞭全行業公私合營高潮。全國工業總產值中,國營占67.5%,公私合營占32%多一點,私營工廠所剩無幾。

1956年《關於對公私合營企業私股推行定息辦法的指示》,指出:對公私合營企業的私股推行定息的辦法,是向資產階級,特別是向大資本傢繼續進行贖買的重要方式。

在公私合營期間,定息就是為贖買資本傢所有的生產資料而付給他們的股息,不分工商、不分企業大小、不分盈虧、不分行業,統一定為年息五厘(即年息5%)。

5.1956年社會主義改造完成

在過渡時期總路線的指引下,社會主義改造任務在1956年基本完成。

全國96.3%的農戶加入瞭農業生產合作社,91.7%的手工業從業人員加入瞭手工業生產合作社;在全國商品零售總額中,私營商業隻占瞭4.2%,而機器工業總產值中私營工業所占的比重則降到瞭千分之一以下。

單一的公有制結構已經形成,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就此建立。

財政收入來自工業部門的比重也不斷增加。從整個五年計劃來看,工業部門交納收入602.45億元,占全部財政的44.5%。

如果從各個年度來看,1953年工業部門繳納占39.8%,到1957年則上升到49.2%。

這也反映瞭發展工業為財政收入增長提供瞭可靠的基礎。


預告: 為瞭支撐計劃經濟發展,在國內進行瞭轟轟烈烈的社會主義改造。下一期我們看工業強國是怎樣練成的,第一個五年計劃開始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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