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刑具(第03彈):法國特產痛苦之梨,不要人命卻能嚇死人

15世紀的法國詩人弗朗索瓦·維永是詩人中的異類,他在寫詩之外也熱愛打架鬥毆、盜竊搶劫。

如此文武全才的維永,難免時不時要和國傢機器裡的專政部門打交道,他坐過兩次牢,被判處過一次死刑,最後是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藝術來源於生活,而詩人維永的一部分生活是在監獄裡度過,他索性把自己的牢獄生活也寫進瞭詩歌。

1461年維永在奧爾良主教雅克·蒂博的監獄裡做瞭幾個月客,出獄後他用幾首詩回報主人的盛情,其中一首寫道:

“感謝上帝和蒂博主教,他們飲我以刺喉涼水,饗我以痛苦之梨。”

奧地利薩爾茨堡要塞博物館陳列的“痛苦之梨”

維永所說的“痛苦之梨”是中世紀一類恐怖刑具的總稱,視用途還可以細分為“口腔梨”、“陰道梨”和“肛門梨”。

“口腔梨”也稱“塞嘴梨”,用於懲罰騙子和瀆神者;陰道梨用於犯有通奸罪或墮胎罪的女犯人;“肛門梨”用於男同性戀。

這是一種用金屬制成的梨形刑具,塞入人體內後旋動後端的旋鈕可以撐開成四片,充塞受刑人的口腔、陰道或肛門。

用在不同部位的“痛苦之梨”,大小和形狀稍有差異,有些設計比較精密,用鑰匙開合,拔走鑰匙就無法取出。

法國歷史學傢阿格裡帕·道比涅在《普遍歷史》中記載,有一位戈謝上尉在戰爭中俘獲瞭許多戰俘,如何管理和轉移他們成瞭難題。

戈謝上尉靈機一動,給每個戰俘嘴裡塞瞭個用鑰匙開合的“痛苦之梨”,讓他們自行前往集中地後才能取出,結果所有戰俘都乖乖從命。

然而在同時代歷史學傢弗朗索瓦·德卡爾維的《法國盜賊史》中,戈謝變成瞭一個綽號“上尉”的強盜,他用“痛苦之梨”讓一位巴黎富商遭到洗劫時無法呼救。

德卡爾維寫道,“痛苦之梨”一塞進富商嘴裡,他“一下子就變成瞭雕像,隻能瘋狂而驚恐地轉動眼球,越張嘴就越難受”。

戈謝一夥離開後,富商跑到鄰居傢求助,幾個人折騰瞭一整晚也沒能把“痛苦之梨”取出來。

幸好戈謝第二天寄來瞭鑰匙,還附上瞭一封短信,其中寫道:“先生,我並不是故意想傷害你,也不想要你的命,茲送上鑰匙以表誠意。”

鑒於道比涅和德卡爾維記載的矛盾之處,以及維永詩中隻是簡略提瞭一嘴“痛苦之梨”,今天對這種刑具是否廣泛使用過還存在爭議。

這種做工精致的“痛苦之梨”是現代產品,用於嘿嘿嘿

歐洲各地的酷刑博物館裡基本上都有“痛苦之梨”展出,它們造型各異,從最粗糙的鐵制品到雕有精美紋飾的銅制品都有。

有些博物館展出的“痛苦之梨”表面或葉片前端有尖刺或倒勾,據說是為瞭增加受刑者的痛苦。

“痛苦之梨”的外形雖然嚇人,但除瞭造成強烈的疼痛及口腔、陰道和直腸內壁損傷外,並不是一件致命性刑具,通常需要配合其他酷刑使用。

2012年,法國最後一位劊子手費爾南·梅索尼耶生前收藏的一批刑具被他的女兒拿出來拍賣,其中就有幾件“痛苦之梨”。

那次拍賣因全國范圍內的抗議而流產,當時的法國文化部長弗雷德裡克·密特朗也站出來譴責說,刑具拍賣有違人道主義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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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這是“黑暗刑具”系列的第三篇。

還有什麼比花樣百出的酷刑更能暴露人類的殘酷本性?

那些看上去就讓人不寒而栗的邪惡刑具,承載著比肉身毀滅一個人更多的功能——懲戒、威懾和逼供。

歐洲中世紀之所以被稱為黑暗時代,從那時候使用的刑具就能窺斑見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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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刑具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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